浙江在线10月14日讯10月7日酒驾被扣了驾驶证,10月8日酒驾又被查获,昨天上午,40岁的田某进了拘留所。
事情要从10月8日晚上说起。
当时,鄞江交警中队正在荷梁线道喇叭口查酒驾。晚上8点半,一辆“浙BYT193”轻型货车开来。
驾驶员姓田,重庆人,看上去脸有点红。拿酒精测试仪一吹,田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49mg/100ml,已属于酒后驾驶。交警要他出示驾驶证,田某说:“忘带了。”
田某被带到鄞江交警中队。交警一查,原来田某的驾驶证还在集仕港交警中队——10月7日晚,田某因酒后驾驶被集仕港交警中队暂扣驾驶证。
由于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酒后驾驶,昨天上午,鄞江交警中队对田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