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4日讯上周六中午11时40分许,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廿三里中队民警巡逻至商城大道白塘畈村附近路段时,巧遇一起车祸,一辆重型牵引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
交警上前处理,要求肇事双方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牵引车司机出示的驾驶证上显示其姓名为“霍鹏”,1983年出生,但他看起来只有二十出头,不太相符。于是便要求他出示身份证,他自称弄丢了,尚未去补证。
为证实其身份,细心的交警通过“霍鹏”的关联信息查到其亲属后,与该驾驶人对质,他支支吾吾答不上来,最终承认是本假证,其真实姓名是郑猛,河南沈丘人。因为看到巡逻警车,本想躲避,不料慌乱中撞了车。
当交警对其作出无证驾驶的处罚决定时,郑猛又声称自己有B2驾驶证,不过是用“董郑豪”的名字申领的。经上网查询,确实有一本跟他所说相符的驾驶证,照片显示也是他本人。
这又是怎么回事?郑猛交代,因为自己学历低,找不到待遇好的工作。为了谋生,2003年年初,刚满17岁的他申办了一个“董郑豪”的户口,年龄多报了4岁,并以此考取了一本B2驾驶证,帮人开车送货。到宁波后,得知开牵引车工资较高,今年年初,他又冒用朋友的姓名,通过街头广告购买了一本A2假证,并成功应聘到一家物流公司。当天,他正驾驶牵引车从宁波到义乌物流中心,因为心虚很快露了馅。
据浙中新报 记者 龚喜燕 通讯员 金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