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4日讯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就全国居民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公开征求意见,并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套可供选择的方案。
此消息一出,社会各界反响热烈。有人表示支持,有人表示担忧。那么,对于台州百姓而言,其到底会产生多大作用?届时方案实施,市民用电支出是增加,还是减少呢?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
居民电价计算将分三个阶梯
阶梯电价,顾名思义就是指用户电量消费按分段来定价,付费水平随用电量的增加而呈阶梯状逐级递增。
根据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此次改革将全国居民电价划分成三个档次,实行分档累进递增。第一档电量按满足居民基本用电需求,电价维持较低价格水平;第二档电量反映正常合理用电需求,起步阶段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提价10%左右;第三档电量则体现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度电0.2元,电价原则控制在第二档电价1.5倍左右。
由此,衍生出了两套可供选择的方案:
方案一:每户家庭每月用电量110千瓦时以下的,维持现有电价,今后三年内也不变(第一档);每月用电量110千瓦时至210千瓦时的,超出部分每千瓦时上涨5分钱(第二档);每月用电量超过210千瓦时的,超出部分每千瓦时上涨2毛钱(第三档)。
方案二:每户家庭每月用电量低于140千瓦时的,每千瓦时上涨1分钱(第一档);每月用电量140千瓦时至270千瓦时的,超出部分每千瓦时上涨5分钱(第二档);每月用电量超过270千瓦时的,每千瓦时上涨2毛钱(第三档)。
“的确,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后,用电越多,其付出的成本也就越大。”市物价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此项政策是国家为应对能源价格上涨、抑制能源不合理消耗、建立合理电价机制而采取的重要举措。
以当前全国平均水平为例,一户家庭月用电量为90千瓦时,按方案一测算,每月电费支出将不受影响;按方案二,则每月电费支出增加0.9元。如月用电量达150千瓦时,按方案一,每月电费支出将增加2元;按方案二,每月电费支出将增加1.9元。如月用电量达到300千瓦时,按方案一,每月电费支出将增加23元;按方案二,每月电费支出将增加13.9元。
大多数家庭电费或小幅下降
那么,具体到我们台州,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这意味着,眼下台州大多数月用电量较少的家庭电费支出会有小幅度下降。”市电业局有关人士分析。
其实,早在2004年下半年,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我市就已开始实行阶梯式累进电价政策,一直到现在。按照有关规定,月用电量50千瓦时以内的居民,电价为0.538元/千瓦时,其中,峰电价0.568元/千瓦时,谷电价0.288元/千瓦时;51千瓦时到200千瓦时之间的居民,电价上调0.03元/千瓦时至0.568元/千瓦时,其中,峰电价0.598元/千瓦时,谷电价0.318元/千瓦时;超过200千瓦时的用电量,电价比基本电价上调0.10元,即0.638元/千瓦时,其中,峰电价0.668元/千瓦时,谷电价0.388元/千瓦时。
换句话说,时下一户一表的台州居民,其月用电量在50千瓦时以下的,按基础电价收取。而月用电量在51千瓦时至200千瓦时之间的,每千瓦时就加收3分钱。一旦超过200千瓦时,则在基础价上再加收0.1元。
“所以说,国家若将起步档月用电量定在方案一110千瓦时,相比较现在的50千瓦时,也许是个好消息。”该人士表示。
至于方案二中提到的“每月用电量低于140千瓦时的,每千瓦时涨1分钱”,目前还是个未知数。但即便这样,届时,相关部门在实行新的阶梯电价政策时,还是会举行价格听证会,再征求群众意见。
不过,对于那些月用电量比较大的家庭来说,每个月可能会因此多掏腰包。
举个例子,一户月用电量为300千瓦时的甲家庭,按照现在的收费方式,每月需支付170多元电费。若按照方案一或方案二计算,则每月支出均需增加不少,因为在第三档电价中,月用电量超过方案一210千瓦时或方案二270千瓦时的,“起步阶段电价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度0.20元”。
盼望能以年为周期缴纳电费
诚然,居民阶梯电价《征求意见稿》出台的最终目的,是让少用电者少付费,多用电者多付费。
但是,再仔细阅读其中的一些条款,却让一些市民高兴不起来,同时,他们对将来的生活负担也表示出忧虑。
“我觉得方案一中的110千瓦时和方案二中的140千瓦时起步档还是有点低,应再提高点。”黄岩西城街道县前社区的刘女士说。
原来,普通之家的刘女士每月电费近百元。虽然家里的电脑、空调、冰箱、电磁炉、洗衣机、电视机等家用电器都是节能型的,洗澡时还用太阳能热水器,但一个月下来,用电量基本在160度以上。
“夏天开空调后,更是达到200多度。”刘女士说道,方案中的起步档基准线对农村居民可能够了,但对城市家庭来说显然还比较低。
与刘女士面临同样困惑的,还有一些几代同堂的家庭。
“我们一家五口人,包括父母在内,每月电费基本在180度到200度。”椒江白云街道高园小区的周先生说,眼下电量计算是以户为单位,一个人可以是一户,五六个人甚至十多个人也是一户,按照征求意见稿标准,一家多人的明显要吃亏。
这些市民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据市统计部门有关资料显示,今年前8个月,我市全社会用电总量为133.71亿千瓦时,平均每人每月用电28.92千瓦时(以全市人口578万计算),8月份更是达到35.48千瓦时。
以此推算,一户4口人的家庭,无论是征求意见稿中的方案一还是方案二,他们都将超过最低的起步档,需要增加额外支出。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意见稿中还提到了“使用预付费电能表的居民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可按购电量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
“这就表明,我市也有可能实行这一政策。”物价部门有关人士分析,以年为周期的阶梯电价计算方式,将改变当前以月为周期的计算形式,居民购电年内若未用完者,可考虑跨年续转。
据台州日报 叶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