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下来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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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10月15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一辆车子撞坏了立体车库的马达,司机不声不响地走掉了,导致后来的车子掉了下来,物业公司垫付了修理费后,总觉得不舒服,毕竟事故是因为前一辆车子造成的。
于是,物业公司把前一辆车的的驾驶员和车主一并告上法院,要求赔偿修理费等19565元,昨天上午,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监控:马达被车撞坏
事情发生在去年12月2日上午10点左右,平海路上某大厦停车库里突然发出“嘭”的一声巨响,物业保安闻声赶过去,一看,一辆停在立体车库上的红色轿车居然掉了下来。停车位所属物业公司垫付了红色轿车的维修费用2990元。
维修中,物业发现事故是车库的马达被撞坏造成,调出监控一看,9点52分,是一名罗女士的车最后离开车库的。
交警:罗女士负全责
于是,物业找到罗女士,发现车子尾部有刮擦痕迹,罗女士很快承认说:“走的时候,好像车尾是和什么东西碰了一下。”
“为什么不声不响就走了,也不和我们说一声?”物业说。
罗女士回答:“感觉就是擦了一下,就没当回事。”
最后,交警做了事故认定,认为罗女士应该负事故全部责任,应该承担全部损失。
物业:索赔19565元
物业认为,作为肇事车主罗女士对这些经济损失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物业拿着一叠单据让罗女士付钱:车库14820元修理费、红色轿车2990元修理费、以及维修期间停车位停用27天,按照一个车位每天65元收入计算,这些天的损失是1755元。
罗女士不肯了:“我以为就修修马达的钱就可以了,怎么有这么多费用。”
罗女士:停车位设计不合理
罗女士觉得当时之所以撞坏了停车位的马达是因为停车位设计不合理。
法庭上,罗女士的代理律师拿出一份鉴定书(鉴定单位: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所)说,该地下车位没有设置后超限检测装置,而且后轮阻挡杆过低,不小心就会撞上去。还有,位于停车位后面的升降马达也没有任何保护,停车库其他车位的马达也都有刮擦痕迹。
“另外,立体车库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年检,是非法经营。”律师说。
罗女士还反诉物业承担2万元的鉴定费。
物业认为,罗女士说的几点都不成立:后轮阻挡杆过低,停车位的阻挡杆是85毫米,远远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25毫米,是符合标准的。至于防坠落装置,只是在停车位运行时才起作用,车子停好后这个装置就不能再防止坠落,这时候是升降马达在控制停车位,所以和事故发生没有直接关系。
鉴定人:双方承担责任
鉴定书的鉴定人是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所的吕先生,作为证人他说,本次事故的发生与防坠落装置没有直接关系,而且马达受损确实是罗女士的车撞击所致,但是该车库属于不符合投入运营车库,因此应由原告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承担次要责任。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王婷婷吴海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