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10月17日讯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等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按照重在争先、重在互动、重在双强的要求,扎扎实实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实现企业党建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努力探索建立以党内创先争优带动企业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形成非公有制企业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
《实施意见》对“双强”先进企业提出6条具体标准,即生产经营好、发展成效好、劳动关系好、文化建设好、履行社会责任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好;要求各地各单位在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抓好规模以下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加强党务工作者和党员队伍建设、完善企业党建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争做“双强”先进企业;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活动计划,积极推行项目化管理,重点培育一批企业率先成为“双强”先进企业。省里将在明年评选表彰100个以上省级“双强”先进企业,各地也要评选表彰一批“双强”先进企业。
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抓紧部署,并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帮助指导企业制定开展“双强争先”活动的具体方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