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0月18日讯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首例人体器官捐献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0月11日,我省成功实施首例人体器官捐献,这标志我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首例人体器官捐献者冯周发,年仅40岁,是杭州萧山一家纺织公司的保安。今年8月20日傍晚,他在下班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导致严重颅脑损伤,一直处于深昏迷状态。虽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但其病情持续恶化,只能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
在重症监护室,冯周发的家人遇到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的志愿者。当时,身边一起眼角膜捐赠事例让冯家人十分感动。经过慎重考虑,冯周发家属提出,愿将患者功能良好的器官,无偿捐献给因器官功能衰竭急需器官的患者。
10月7日,冯周发的妻子和两个成年子女共同签署《器官捐献登记表》。第二天,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工作人员随同冯周发的亲属专程赶赴他的老家贵州,取得其父母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10月11日晚,冯周发去世。在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器官获取组织成功获取冯周发的肝脏和两个肾脏,分别移植给1位肝功能衰竭患者、两位肾功能衰竭患者。目前,3位受者接受手术已满1周,身体恢复顺利,冯周发家属的大爱情怀延续了3条生命。
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副主任、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高翔介绍说,今年8月26日,作为全国11个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试点省(市)之一,我省正式启动相关工作。1个多月来,到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登记人体器官捐献的志愿者已达37名。
据省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的建立及不断完善,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患者找到合适的供体用于器官移植。
卫生部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每年约有15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但仅有1万人能够接受移植手术,器官短缺问题突出。
目前,心脏死亡器官捐献被认为是我国最为现实的器官捐献来源之一,它是指病人在心脏停止跳动后,器官经相应医学处理后用于捐献。
据悉,在我国,每年在因交通事故、脑血管病、脑肿瘤等而猝死的人中,如果有1%捐出器官,大量的器官衰竭患者就能获得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