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温州10月27日讯 曾被称为“打黑局长”的温州市龙湾区委原常委施德扩,今天在苍南县法院受审。
苍南县检察院指控,施德扩在2003年至2008年期间,利用担任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公安分局局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62493元。
施德扩涉嫌受贿的66万余元中,主要是一笔“搭空股”分红。2003年下半年,施德扩在温州某采石场投资12万元,获得4%的股权。采石场经营初期,鲜有分红,施德扩便撤回了资金,但采石场继续为其保留股份。2006年开始,采石场效益好转,至2008年共实现利润1400余万元,施德扩每年都参与“分红”,共拿到53.5万元。
施德扩曾在泰顺、瑞安两地相继担任过公安局长,期间他打掉了泰顺的“匕首帮”、瑞安的“较场帮”等黑恶势力,人称“打黑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