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5日凌晨4点多,一个27岁的姑娘报警。6月4日晚上10点左右,她开一辆2.0时尚版白色马6,在体育场路环城西路口等红灯时,被连人带车劫持。劫匪抢走了她所有值钱财物,并逼问她3张银行卡密码,她统统说了。
姑娘说,随后劫匪开着她的车去ATM机上取了钱,又开车到处绕圈,最后把她扔在绍兴路,并把马6轿车扔在前面500米的地方。整个劫持过程6小时,姑娘一度在车上睡着了。
昨天上午10:00,西湖区法院刑庭,三劫匪出庭受审,他们分别是:
许某,男,1986年生,初中文化,温州乐清人。
胡某,男,1985年生,初中文化,温州乐清人。
万某,男,1988年生,小学文化,温州乐清人。
三人都是农民,无业,打零工为生。
案发前几日,三人在老家租了一辆本田商务车,开到杭州玩了几天,直到身边只剩下几十块钱,便去买来胶带纸、棉布、鸭舌帽等东西,准备抢劫。
昨天,胡和万都说,是许出的主意。
许也承认,自己欠了很多赌债,所以拉了两个兄弟到杭州来弄钱,目标是晚上开车的单身女性。
案发当晚,他们把车停在体育场路和环城西路交叉口等待目标,晚上10点多,一个年轻姑娘开着一辆马6停下等红灯,许跳下车冲过去,一把拉开副驾驶座后排的车门坐了进去,一手勒住姑娘脖子,一手拿刀抵住姑娘腰部,小声说:“不好意思,我也是第一次,实在缺钱。”
许让姑娘开出一段距离后靠边停车,胡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也坐了进来。
万见两人得手,便把本田商务车开离现场,准备随时接应。
许指挥姑娘把车开到偏僻处,然后让姑娘和胡坐到后排,自己开车。胡按照许的吩咐,用棉布包住姑娘眼睛,又拿出胶带纸准备封口,姑娘挣扎。许警告她不要叫,如果不叫就不封口,姑娘点头,胡就没有继续封口。
姑娘的包里有三只手机,100元现金,5张银行卡,许拿走了手机和现金,并问到了银行卡密码,中途停车两次取钱,共取走25500元。这个过程中,姑娘一直很配合。
随后,许开始在杭州城里乱转。
“我不认识路,只好乱开,后来好像开到郊区去了,只好一路问人,才重新回到城里。”许说。
姑娘开始和他们聊天,具体聊了什么双方都没有说,到了最后关系似乎变得很熟络,许甚至一口一个“姐”地称呼对方。
“我一直在和他们讲道理。”姑娘后来在警方笔录中说。
到了凌晨4点多,许把车开到绍兴路附近,姑娘已经睡着了。
许推醒姑娘:“姐,车还给你……”
法官问,有没有伤害女车主?
“没有没有。”许神情紧张:“我翻了她的包,看到身份证,发现她是温州老乡,当时就想放弃了。”
他再三强调,只图财不伤人,否则姑娘也不会睡着了。
胡在一边点头。
万一脸无辜:“我一直在本田车里睡觉,他们做了什么我都不知道。”
法官语气严厉:“他们去抢劫你总知道吧?”
万低头嗫嚅:“这个知道。”
放走女车主后,许分给胡和万两人一共1800元钱,两人拿了钱就去买衣服。
法官问,买了什么衣服?
“牛仔裤和上衣。”万顿了一下,又补充:“很一般的,不是名牌。”
许承认,剩下的赃款用于还债以及日常开销。
案发10天后,许和万相继被抓,胡投案自首。
三人中,只有胡的家人为他请了律师。
律师说,案发后胡的家人退赔了赃款3000元,胡应该是从犯,请求法庭轻判。
法官示意三人最后陈述。
许目不斜视:“我过错最大,希望给我最重的处罚!”
胡痛心疾首:“我碍于朋友面子去帮忙抢劫,不懂法律,无知……”
万大声说:“我从小无父无母,小时候母亲抛弃我离家出走,父亲找了别的女人,我是爷爷奶奶带大的,我身上的衣服都破破烂烂的……”
法官打断:“简单一点,直接说请求。”
万放低声音:“请求轻判。”
法官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10分钟后,法官和两位人民陪审员重新走进法庭,当庭宣判:三被告人抢劫罪名成立。许判刑10年,罚金2万元;胡判刑8年,罚金1.6万元;万判刑6年,罚金1.5万元。并责令三被告退赔所有赃款。
据都市快报 记者 严静 通讯员 西检 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