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2日讯洪大军(化名)是淳安的一个小包工头,但总以大哥自居,出手大方,喜好交友,身边聚集了一帮小兄弟。
去年5月20日晚,洪大军和几个人去夜店喝酒唱歌。几杯酒下肚,见门口经过一个熟悉的女子身影,就跑出去大叫起来。原来那女子以前陪洪大军唱过歌。洪大军拉她过来坐了一会儿,女子说自己有事,一会儿再过来,便挣脱着跑开了。
等了好一会儿,女子仍不见人影。洪大军酒劲上来了要去找她,发现她在别的包厢陪人唱歌,一时火大,上去就踢了女子一脚,还砸了人家包厢的酒杯酒瓶。对方是个年轻人,自然咽不下这口气,一拳上来,和洪大军扭打成一团。
有人报了警,两人都被带到了派出所。民警对他们进行治安处罚后,把两人放了。
不打不相识。年轻人姓王,和洪大军出了派出所,就一起蹲在路边聊起天来,原来两人还是邻村老乡,相差20岁。小王说自己没什么工作,到处打零工。洪大军就让小王跟着自己做生意。两人当下结拜。
今年7月25日,洪大军带着小王去一家夜店喝酒唱歌。醉至半鼾,又看到了上次那个陪唱小姐,傍着一个壮汉在聊天。
洪大军和小王想起上次的事,带着另外几个一起来唱歌的人,借着酒劲气势汹汹地冲到那小姐陪唱的包厢。不由分说又是掀茶几又是摔酒瓶,那还对那个壮汉大打出手。
有人报了警,众人被带走。洪大军和小王已是“二进宫”。这回,他们可没上次那样幸运了,他们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昨天,淳安县检察院依法对洪大军、小王等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