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4日讯一个姓张的上虞农民“爱”上了一名从事“特殊行业”的湖南女子。两人发生感情纠纷后,张某用榔头结束了“意中人”的生命。前天,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张某依法提起公诉。
57岁的张某家住上虞市曹娥街道下沙村,靠种田为生。2001年下半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张某认识了湖南安化女子毛某。毛某年轻漂亮,从老家来到上虞后长期从事“特殊行业”。张某很喜欢毛某,经常来“光顾”,两人一直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2009年开始,毛某似乎不满足于这样的“地下情”,多次要求张某离婚,和她结婚。张某不同意,经不住毛某的百般纠缠,他冒出了杀人的想法。
今年4月25日凌晨3点左右,张某偷偷把一把榔头藏到自己的电动自行车里,以约会为由,带着毛某来到上虞市上浦镇。趁毛某不备,张某拿出榔头对其头部猛砸数十下。毛某当场昏死过去。张某又将毛某投入附近的曹娥江中,致毛某死亡。
事发后不到一星期,张某被上虞警方抓获。据了解,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张某在年轻时就不安心种田,从23岁起因犯抢劫罪、盗窃罪先后4次入狱。
据绍兴日报 记者 俞佳铖 通讯员 刘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