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2日讯3年前,消费者张女士买了一款32英寸国产液晶电视,售价约1万元。前不久,面板坏了,维修人员说换面板需要好几千元。而现在,同品牌同尺寸的液晶电视只要4000元。
让张女士碰到这样的“修比买贵”的尴尬,主要缘于平板电视售后“三包”服务政策的“留空”。
10月22日,玉环县消保委会同台州市消保委举行了平板电视机实行“三包”新闻发布会,推出“台州版”的平板电视机售后“三包”服务“新政”,将一改这尴尬的局面。
据悉,今年11月20日之后,全市平板电视机销售商都承诺提供售后“三包”服务,服务的标准为:整机包修1年,主要部件包修3年。
平板电视投诉逐年增加,因为售后无“三包”
自2004年,平板电视销售量首次超过传统显像管电视机后,平板电视已经逐步成为国内消费者的主要消费选择。
“然而,近年来关于平板电视机的消费投诉却明显增加。”市消保委主任刘肃说,这主要是由于国家电视“三包”售后服务标准,是针对传统显像管电视而设定的,而平板电视机售后服务游离于“三包”之外。
据玉环县消保委主任陈进介绍,现行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三包规定”)是1995年颁布的,它将彩色显像管列为主要部件,并规定包修3年,并没有对平板电视的显示屏作出规范。虽然,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曾提出《平板电视机售后服务实施意见》,液晶电视机整机包修1年,主要部件(显示屏、屏逻辑组件、屏背光组件)包修2年,但只是行业自律性措施,不具法律效力,是行规而不是法规。
由于现行政策的缺陷,许多平板电视机厂家认为:无论是液晶还是等离子彩电,都不在1995年制订的显像管彩电“三包”规定之列,因此厂家无法提供有效的“三包”保障。即使有些厂家提供了“三包”服务,但也不统一,比如除了整机一般都包修1年外,对显示屏等主要部件的包修时间,有1年的,2年的,也有3年的。
由于没有明确的“三包”规定,且标准不一,导致了大量的消费纠纷。据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叶元春介绍,2009年我省各级消保委受理的电视机产品消费投诉中,其中平板电视投诉就有279件,占投诉总量的75.8%。
台州摸索平板电视售后“三包”土政策
“不少消费者并不知情,以为平板电视的保修期和显像管彩电一样,都是3年,且在购买时对售后细节基本都不过问。”陈进说。
面对困扰了消费者多时的平板电视“三包”时间短、限制多的老大难问题,黄岩、玉环等地的工商、消保部门先后尝试了各种办法,寻找解决之道。
据陈进介绍,作为迄今为止全国范围内第一个全体经营者一致承诺、无条件执行平板电视售后“三包”的县,玉环县早在10月13日,全县33家平板电视机经销企业就一致向社会郑重承诺——
从2010年10月14日起,凡在该单位购买的平板电视机,不论品牌,整机包修1年、显示光屏等主要部件质量包修3年。
在10月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玉环县消保委表示,今后遇到平板电视售后纠纷,消费者可及时拨打12315反映情况,对受投诉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提供“三包”售后服务的经营者,县工商局和消保委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依法立案查处。
玉环县的尝试,为解决多年来乱象丛生的平板电视售后纠纷问题,提供了借鉴的方法。市消保委也向全市家电企业发出了自觉履行平板电视“三包”服务的倡议。
“这一办法,我们立即在全市进行了推广,今年11月20日之后,全市平板电视机销售商都得提供售后‘三包’服务,服务的统一标准为:整机包修1年,主要部件包修3年。”市消保委秘书长冯春林说。
面对“新政”消费者和商家皆表示欢迎
玉环的老王就曾吃过平板电视没有“三包”的亏。
2年前,家里一台43英寸液晶电视出现了无法正常开机、图像模糊不清等问题,老王找到当初购买的销售服务中心进行维修。
检测后发现,是电视机内部的主板坏了,只需换一块主板就行。几天后,当老王去取电视机时,却被告知要交2970元钱。其理由是,因为1年的保修期已过,维修费要由他自己承担。
老王就想不明白了,普通电视机“三包”期有3年,可为什么技术含量更高、价格更贵的液晶电视,却只“三包”1年?而且修理费这么昂贵,相当于总价的1/3。经过玉环12315的调解,最后销售服务中心收取了1300元的材料费。
现在,有了平板电视“三包”新政,老王感到很欣慰,“如果商家能保证质量和售后服务,我们自然更乐意去买他们的商品。”
不少经销商也觉得这个规定的出台是件好事,他们可以底气十足地告诉顾客:我们承诺“三包”。
“有了好的售后服务,还怕顾客不盈门?”玉环坎门振兴家电行陈海威说,“三包”的服务最终还是由厂家负责的。签了承诺书后,我们会跟厂家提要求,要求厂家按国家规定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据了解,目前台州全市就平板电视机推行“三包”服务工作已经进行了部署,开始循序渐进的落实工作。
据台州日报 於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