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5日讯 一开始,主审法官还真以为这对来离婚的夫妻不要儿子,确实有经济上的困难,谁知庭审进行到一半,夫妻俩当庭相互揭发出两人掌控的房产就有4套,还有若干债权。
前几天,镇海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案,这让主审法官大跌眼镜:办过不少离婚案,这样的闹剧还是头一次遇到!
双方都不愿意养儿子
这对夫妻都已年过四十,他们的儿子15岁,正在读高中,目前跟着奶奶生活。
今年9月,因为几年来不断地为了琐事争吵,夫妻觉得感情破裂,男方主动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判决儿子由他抚养,女方每月承担抚养费500元,并对两人共有的2套房子作合理分割。镇海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
开庭的时候,两人都到庭了,没有请律师。男方理了个小平头,看起来很精神,女方脸色蜡黄,身体状态似乎不怎么好。
对于离婚,两人似乎都没什么意见,只是一提到财产和抚养,双方的分歧就大了。庭审过程中,男方当庭变更诉讼请求,要求由女方抚养儿子,理由是他经济困难,没钱承担抚养费。女方坚决不同意。
当庭曝出数百万家产
起初,主审法官还以为,两人在财产和抚养上争议这么大,确实有经济上的困难。谁知,在男方变更诉讼请求后,女方也提出新的财产分割要求,要求对两人共有的另外2套房子进行分割。
经过调查,法官发现这对夫妻除了在镇海有2套住宅和1间店面外,两人在北仑还有1块产权有争议的农村宅基地用房,此外,两人都还另有债权,夫妻俩的家产少说也有数百万元。
关于4套房子的归属,庭审中双方唇枪舌剑,锱铢必较,但一提到儿子的抚养问题,两人就你推我我推你,都说自己经济困难。
为了缓和双方的矛盾,主审法官向双方分别提了一个假设性问题,“假如法院判决儿子归你抚养,你希望对方承担什么样的抚养义务?”没想到,夫妻俩居然不约而同地回答:“没有假如,反正不养。”
男方的理由是,儿子还有3年就满18岁了,成年后,女方就不用再负担任何费用,而他还得供儿子上大学,帮他买房子娶老婆,这个负担太重了。而女方则称,她体弱多病,心有余而力不足,无力承担养育儿子的责任。
为人父母应尽责任
对双方的态度,主审法官气愤不已,“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也是为人父母的责任。”
当着双方的面,主审法官说话丝毫没留情面:“光要房子不要儿子,先不提违反了法律,你们自己扪心问问,道德和良心上过得去吗?”
开庭结束后,法官找双方做了思想工作。经过调解,男方最终撤回了起诉,愿意继续承担起将儿子养育成人的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