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5日讯只要125元,就能吃到原价200多元的日本料理。如此令人心动的网络团购价,吸引了不少网友下单。不过,一温州网友日前却遭遇消费券过期的尴尬,投诉团购网要求退款。
9月24日,朱女士在温州团购网以125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张原价229元的盛世京都日本料理店团购券,付款后收到了该网站发来的团购券确认短信。
10月28日,当朱女士打电话到盛世京都订位时却被告知,她所购买的团购券使用期为9月27日至10月27日,当天已过期。这让朱女士气愤不已:团购网发出的短信,并没提示使用期限。
该团购网客服接到投诉时却告诉她,网站发起团购活动时已在网页上提醒此券使用期限,朱女士自己没看清楚,团购网不会退钱给她。
但朱女士认为,团购网页虽有提醒,但消费者就算看了也未必记得住。团购券确认短信没有提醒到期时间,是网站的失误。此外,该团购网代商家收取团购的消费费用,而她错过使用期限并没有消费,网站也该将这125元钱退还。
市消保委副秘书长林劲松指出,若团购网已将相关款项全部付给商家,朱女士对支付后取得的商品或服务拥有所有权,而商家收到钱就应履行提供服务和交付商品的责任,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的要退还相关钱款;若团购网收了钱还没支付给商家,那网站就应尽到服务责任。何况,这次交易团购网发出的服务短信没提醒团购券使用期限也是个失误。根据《消费法》中涉及的公平交易权相关条款,团购网应退钱给朱女士。消费者若遇到此类问题,也可向12315投诉。
据温州都市报 萧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