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正在清理142件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其中,18件将废止,32件将修改。
这是根据国家部署做的一次常规性清理工作,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要求。
“对政府来说,在某种程度上,清理和制定一样重要,都是最大程度维护和保障市民利益。”杭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邵占维表示。
部分文件废止,有三大原因。
一是由于时间与情况变化,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特别是与后来出台的上位法不一致。比方说,同一内容的法规,杭州市的规章与后来省里出台的精神不一致。
这次决定废止的《杭州市城市广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主要内容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部分抵触。
第二种情况是,原有的法律已经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所代替。
比如《杭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已被去年出台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取代。
第三种就是规章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
比如,《杭州市无线电收发信区划分方案和杭州市收发信区管理规定》,这是1983年出台的,规定时间较早、内容也过时了。
另外,这次还有32件市政府规章要修改,它们大的方向和精神都符合现状,只是局部条款与目前情况不协调、不适应。
比如《杭州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考虑到男女需求不同,这次修改就新增了“每座新建公厕的建筑面积应当达到60平方米以上(含),男女厕位比例应达到2∶3”的条款。
还有《杭州市“一日游”管理办法》,为维护杭州旅游城市形象,惩治措施将更严厉。
比如,进一步明确“按照明码标示的标准或旅游协议规定的价格收费,不得加价、提价或强行代客购买景区、景点门票;不得收取或变相索取小费及回扣;导游人员应按照景点导游范本进行导游解说,不得胡编乱造,蒙骗游客,损害杭州旅游形象;认真履行旅游协议及其他承诺,因经营者责任造成游客利益受损、延误游客行程的,应按协议规定或承诺给予补偿”等条款。
如果违反的,将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经营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驾驶人员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决定废止的
18件市政府规章:
杭州市无线电收发信区划分方案和杭州市收发信区管理规定、杭州市散装水泥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驻外地办事机构管理办法;
杭州市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杭州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杭州市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办法;
杭州市实施军人抚恤优待和退伍义务兵安置若干规定、杭州市土地资产评估暂行办法、杭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
杭州市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规定、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若干规定、杭州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
杭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业管理办法、杭州市城市广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办法;
杭州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杭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据都市快报 记者 王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