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0日讯两名“飞车党”去抢包,碰上了巡逻民警。于是,他俩骑着摩托车逃跑,警车在后面追,结果他们的摩托车撞上一辆汽车,歹徒轻伤,束手就擒。
那么撞了摩托车的汽车算不算见义勇为?能否免责?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两车相撞属于交通事故,目前已移交交警部门处理。两名抢包男子都是贵州人,20多岁,一个姓罗,一个姓梁。案件还在调查中。
抢包遇警察
逃跑路上被撞了
前天晚上8点多,一名穿着时尚的女子在慈溪市区水门路上走着。一辆摩托车渐渐靠近了他,车上坐着两名男子。
摩托车突然加速,冲到女子身边。车后座上的那名男子一把拽住了女子的包。女子反应很灵敏,死命拽着包不放,还大喊“抢劫”。
那名男子见抢劫不成,亮出了刀子,女子只好放手。得手后,两名“飞车党”立即往海关北路方向逃跑。凑巧的是,刚好有巡逻的民警看到了这一幕,立即开车追赶这两人。
陈先生是当时的目击者之一。他说,一辆摩托车从他身边冲过去,之后就传来警笛的呼啸声。然后听到“嘭”的撞击声,摩托车撞在了一辆正调头的汽车上。两名歹徒摔倒在地,但他俩从地上爬起,又开始跑,但最终被民警抓获。
网友热议:
撞摩托车的司机是否要承担责任?
陈先生说,撞得好,不然两歹徒就跑掉了,但不知道汽车司机是否要承担事故责任?
慈溪本地网友也发帖,提出这样的担心:会衍生出抢犯索赔的交通事故吗?
网友“freesia_cong”发帖说:“刑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但网友“yu海浪”反驳说:“不负刑事责任还有民事责任呢,很多人赔钱就是因为这个民事责任。”
警方:
撞车属于交通事故,已移交交警处理
据警方透露,事发时,调头的车辆并不是主动协助警方拦截歹徒的,两车相撞属于交通事故,目前已移交交警部门处理。
浙江麦田律师事务所的胡萍律师认为,本案经调查属于正常的交通事故,那么两个歹徒与汽车司机之间的行为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约束。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在交警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书的基础上,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调整。
胡律师说,假设本案中汽车司机是主动协助警方拦截歹徒的,那么司机的行为可能构成正当防卫或见义勇为,但其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