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1日讯市公安局衢江分局经侦大队奋战一个月,查明台州市临海籍王某、尤某、周某等人自今年以来,以单独或相互介绍的方式,将非法制造的发票出售给他人,作案次数达70余起,开票金额达710万元,非法获利数万元。11月4日,王某、尤某、周某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中有3人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1人被取保候审。
今年7月份,台州临海籍一伙人在衢州市区、江山、常山、开化一带,将非法制造的发票出售给一些房地产建设公司、生产企业、政府部门、宾馆酒店、商业流通企业和通信企业等单位,从中获利。衢江警方根据市公安局的指令,于9月19日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
为了查明假发票的制作窝点,警方一方面通过“暂住人口信息系统”,查询出租房住宿登记,发现王某租住在市区某小区的2幢3单元。可是具体房号不清楚,整个3单元共有27套房子,居住人员变换频繁,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也弄不清到底是哪些人居住。办案人员便借助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机会,委托社区人口登记人员帮助查找王某居住的具体房号,结果发现王某及其妻子住在3单元甲602室。经过跟踪调查,摸清了他们夫妇的活动规律。
在查阅某社区某小区32幢3单元居住登记表时,细心的民警发现登记表上3单元106室住的是彭建,可电话号码却是周某的,这一现象引起了办案人员的警觉,凭借高度的责任心和敏感性,办案人员马上意识周某玩了假名登记的鬼把戏,经过房东辨认,租住在106室的果然就是周某夫妇。
10月13日,办案人员发现尤某突然离开衢州后,当晚就通过全省旅馆业系统查明尤某入住杭州市区一家宾馆,办案人员连夜赶往杭州将其抓获归案。14日上午,衢江警方组织50多人,对王某、周某等人实施抓捕行动,6名嫌疑人无一漏网。同时,捣毁制假窝点6处,收缴作案用的电脑2台、打印机2台、号码机1台、短信群发收发器2台,假发票3.85万份,假印章137枚,各类银行卡30张,假身份证5张。
据衢州日报 通讯员 傅一鸣 王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