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首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草案于8月由杭州市人大表决通过,近日,此条例又通过省人大批准,并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好比给不良施工单位念了紧箍咒,让他们时刻关注民工兄弟的生命安危。
外墙施工列入危险工种
特种作业人员都要持证上岗,但国家对操作混凝土搅拌机、高处作业吊篮等具有一定危险性又不属于特种作业的岗位要求很模糊。《条例》首次把外墙施工作业列入危险工种,要求施工时不得采用吊绳或吊板的作业方式。
“外墙施工包括粉刷、幕墙安装等工种。有些施工单位为节省成本,安保方式简单,让工人危险操作。”杭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党委书记戴宝荣透露,今后高处作业使用吊篮时,必须设置独立安全绳,超过有效标定期的吊篮安全锁事先需经检测机构检测。
现在工地上使用吊篮大都是人货两梯,安全性较高。而安全性较差的货运梯,《条例》规定只能用于高度不超过30米的垂直运输。30米以上必须使用人货两梯的升降机。
“货运梯是井架式的,高度上升,货梯装置一节节往上搭的,线路装置安全性差。”戴宝荣解释道。
另外,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许可证前将不低于费用总额50%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先拨给施工单位。
指定总管理单位
建设项目的子工程转包分包现象屡禁不止,各主体责任模糊,出了事互相推诿。
今后,总承包单位会指定一家施工单位做安全总负责,比如让造价最高、承包总量最多的单位牵头管理,出了事,就找他们。同时,一人兼职数个工程项目,也要受罚。
出租淘汰设备最高可罚30万
去年年底,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专家,对超年限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检查,34台“塔吊”使用年限最长24年,平均14.6年。而一台“塔吊”售价大概40万,使用年限为15年。建筑起重机械普遍超龄服役,安全隐患大,尤以“塔吊”为首。
近年来,杭州基础开发工程多,“塔吊”大多超负荷工作,一天工作16个小时是常事,这会缩短“塔吊”寿命。有些单位为谋利,违规出租“超龄”设备,更易引发事故。
今后,建筑施工机械出租单位如违法出租淘汰设备造成安全事故,最高可罚款30万元。(宋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