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1月11日讯(记者 包勇) 记者今天从杭州市建委了解到,《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条例》(以为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对危险作业的人员、设施做了特别的规定。
《条列》第二十一条特别规定,施工单位需要对操作混凝土搅拌机、卷扬机、高处作业吊篮等具有一定危险但又不属于特种作业的岗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对危险性较大部分项工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外墙施工作业也具有危险性,《条列》第二十二条专门做了规定,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外墙施工时不得采用吊绳或吊板的作业方式。高处作业吊篮使用过程中应当为吊篮内的施工人员设置独立的安全绳,超过有效标定期的吊篮安全锁应当经检测机构检测标定后方可使用。
为淘汰落后的施工设备和作业方式,切实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系数,第二十三条根据本地区安全管理经验对升降设备作了补充性规定。规定施工单位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货用施工升降机作为提升高度超过30米的垂直运输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