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5日讯户口、复婚和孩子,这3个关键词,牵出了一则让人看了很纠结的网帖。
网帖标题是《为了给孩子上户口难道我必须复婚吗》,说的是温州一个离异母亲,为了给孩子上户口,不得不与感情破裂的前夫,经历“被复婚”的无奈。
“现在孩子的户口是上了,但也意味着我得再次离婚……庆幸的是我们当时都还未再婚,不然这事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她无奈地说。
一字之差
昨晚,我和发帖的程女士,在QQ上聊了很多。
程女士说,2005年,她在温州龙湾第一人民医院生了个女儿。
不过,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涉及个人隐私,这段往事就不提了),她没能及时给孩子上户口。
2007年,由于感情不和,程女士的婚姻走到尽头。离婚协议书上,孩子的名字写上了雨姗(化名)两字。
孩子上户口的问题,一直拖着没办。程女士说,今年11月开始的人口普查,一下子提醒了她,得赶紧让孩子“名正言顺”。
由于父母已离异,孩子必须凭出生证明和父母的离婚协议书,才能上到户口。可问题是,孩子当初的出生证明,已不慎被遗失了。
程女士说,她跑到龙湾第一人民医院开了资料证明,然后到龙湾海滨妇幼保健医院补办了一张“雨姗”的出生证明。
不过,这张补办的出生证明,登记了“雨姗”现在用的名字——瑜姗(化名)。
没想到,正是这一字之差,接下来竟引出了一幕“复婚闹剧”。
复婚闹剧
带着离婚协议书和补办的出生证明,程女士和“前夫”一起去了瑶溪派出所。
然而,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出生证明上的名字,和离婚协议书上的不一样,是不能上户口的。
程女士想去改下孩子的出生证明,但医院又跟她说,名字已登记存档,没办法改动的。
她又跑到民政局,想让那里出个证明,解释一下“雨姗”和瑜姗是同一个人,“他们说这个没法证明,还是得找派出所。”
最后,她跑到孩子所在村,好不容易让村里给打了个证明。“但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认为,村里的证明无效。”
程女士平时在广州生活,为了给孩子上户口,跑了好几趟温州。不想折腾半天,还是没法解决:“那段时间,我听到各个部门最多的一句话,都是‘没办法’。”
就在程女士颇感无奈的时候,有人给她出了个主意——复婚。
这种“曲线救国”的思路是,假如复婚了,孩子上户口就不需要离婚协议书了,也就不存在名字一字之差的问题了。
程女士说,在得到派出所工作人员肯定后,她和前夫思前想后,觉得孩子上户口要紧,于是两人在11月5日复婚了。
“离婚后,我曾想过复婚,但最终放弃了。没想到,竟在这般无奈下,体验了复婚这种事。”程女士说。
当然,无奈之后,瑜姗顺利上了户口,“多少也是安慰吧。”
昨晚,程女士再次确认,虽然“被复婚”了,但接下来她还是打算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