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2年,杭州市内残疾人将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以及安全的住房,残疾儿童人人享有九年义务教育。
近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依据目标,到2012年,杭州市将实现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培训、托管托养、康复救助、文化教育、助残服务、无障碍环境、残联组织网络全覆盖。
为此,未来两三年里,将有一系列的助残举措,包括:
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底前建成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力争杭州市智残人托管中心2011年投入使用,2012年底前完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每年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不少于10%的资金专项用于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
新建和改建一批为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体育健身等服务的“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2011年底完成23家省级庇护中心建设;
今、明两年内基本完成符合条件的1965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救助,真正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安全住房;
深入开展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专项行动,为困难家庭0-6岁残疾儿童提供免费人工耳蜗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配置等服务,同时,今年起新发疑似残疾儿童信息监测工作延伸到县(市),加强早期干预,减少残疾发生。
目前,杭州市已出台多项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其中精神残疾或智力残疾、本人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的成年残疾人等四类残疾人可以单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生活不能自理且残疾等级为一级的重度残疾人可通过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方式得到照料,政府分别给予补贴;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给予开办费补助、贷款贴息、创业服务、创业奖励等都深具杭州特色,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