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6日讯“我是来投案自首的。今晚打猎时,我误将侄子打死了,我是他的亲叔。”11月14日晚,黄岩公安分局院桥派出所突然闯进一位年近六旬的蔡某,急呼呼地说。
投案者姓蔡,黄岩沙埠人。当天19时许,蔡某与其侄子在一处闲聊,蔡某说自己前天夜里独自一人上山打猎时,击中了野猪的屁股,却让它逃跑了。蔡某说他不甘心,晚上还要再上山打野猪,侄子表示愿陪他一起去。两人商量好,便分头准备打猎工具,骑着电瓶车来到沙埠栅溪的山坳处狩猎。
上山时,两人一前一后。由于途经之地杂草丛生,起初侄子还跟在后面,后来竟不知不觉走到了他前面,蔡某对此浑然不知。
21时许,蔡某突然发现前方四五十米处透出两道光。此时,蔡某头上的汽灯正好照向那里。他以为是动物的眼睛被他的灯光照射后反射的光,立即端起猎枪朝反光处开了一枪。枪声刚落,对面却传来了侄子的声音,说:“你把我人打着了。”说完就没了声响。
蔡某一听不好,马上跑过去,只见侄子躺在地上,脸部及上半身都是血。蔡某立即将他扶起来,可是怎么唤他都没有反应。蔡某赶紧与其家人取得联系,让家人将侄子送到医院。随后,自己赶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在派出所,蔡某边说边流泪:“11月8日公安局给我们发的枪,发枪前派出所还给我们上了课,讲了一些注意事项和要求。枪拿到手还不到一周,我就闯祸了,真是后悔莫及。”
蔡某今年59岁,从19岁开始打猎。多年以前,就从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取得持枪证和狩猎证。
那么,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老猎手又怎么会误打自己的侄儿呢?据蔡某说,当时侄儿也有一个电灯套在头上,如果他的灯是红光就不会有事,可他的是绿光,野兽眼睛发出的也是绿光。“当时天太黑,草太密,我就错把侄儿当成了野猪。前几次打猎都因为动作太慢让野猪跑了,所以这一次,我看见绿光就毫不犹豫地开了枪。”
当晚,黄岩警方依法对蔡某予以刑事拘留。
据台州晚报 卢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