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6日讯看病难、看病贵,曾是老百姓的心头之痛。近日,笔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明年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均有所提高,县内外住院报销比例上升到60%。
根据国务院医改精神及省政府的要求,2011年台州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必须达到250元以上,其中个人自缴部分不少于40%。各县(市、区)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均有所提高。2011年,玉环县从150元提高到355元,为全市最高;椒江区、路桥区、黄岩区从200元提高到300元;三门县从198元提高到300元;天台县从185元提高到300元;临海市从140元提高到250元;仙居县从140元提高到185元。
在住院报销比例方面,2010年上半年,全市住院补偿率达30.29%,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住院均次费用为8031.15元;门诊补偿率达19.24%,门诊均次费用为81.81元。今年,三门县共有35.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3.49%。1至9月份,有30.4万人次得到住院、门诊补偿,受益率达85%,其中有14.8万人次得到住院补偿,补偿额达4134.57万元,补偿率达45%,为台州市最高。
同时,为了减轻参合老百姓的负担,2011年,台州参合人员在县内外住院补偿比例也将分别提高到60%,其中三门县从45%提高到60%以上。
据悉,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从11月初开始到11月底结束,保障期限为次年度的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止。
“虽然,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年年在提高,但仍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39元,农民医疗费用与全省平均水平相当。”台州市卫生局副局长李红燕说,“不过,从明年开始,根据省政府医改的有关要求,台州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报销的比例将提高到60%。”
据台州日报 朱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