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8日讯“什么人才房?我不知道,那都是领导才能享受的福利吧。”“人才房,什么资格才能申请?”作为杭州市属单位可享有的,带有福利性质的人才房,记者一连问了几个市属单位的朋友,发现他们都不知晓人才房的事,更谈不上具体的申购程序了。
据记者了解,尽管杭州市人才房申购工作自2007年9月便已启动,但新的人才房申购办法还在完善中。作为一项新生事物,人才房的申购是否还有待完善的地方?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还有3大环节等待突破。
一问
政策的宣传面能否再广些
从几个被采访者的人才房申购程序看,人才房政策基本上由各单位人事部门采用内部公告或个别告知的形式传达给申购者。不同的单位宣传力度有所不同。
“这种事情,不是你想申购就可以申购的。是由单位安排你填表格的。”一位市属媒体的人才房申购者如此告诉记者。也有单位宣传力度较大的,比如在内部网上发布政策,将评审标准小范围告知一些符合标准的员工。但即使这样,该单位一些符合申购条件的人还是不知道。“我没有在内部网上看到申购通知,也没有人告诉我这回事。”某单位声称每年都发布公告,但该单位记者熟知的一位正高职称朋友却表示从来没看到过这样的通知。
根据记者在网上查询到的《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申购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申购人员情况应该在杭州日报、杭州政府网和杭州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是,申购人员享受房改房的情况和业绩贡献情况,公示时间5天。但除此以外,我们很少看到人才房申购的相关消息渠道。可见,政府部门对相关政策的宣传,似乎还不够深入。
二问
门槛并不高,如何取舍能否更透明
很多人都觉得人才房遥不可及,但人才房的申购条件其实并不高,不少人也许都符合申购条件。既然这样,为什么每年只有200~300个人能申购到人才房?人才房申购是否存在潜规则?有人说,之所以让人感觉人才房申购存在猫腻,很大关系是因为人才房的申购条件过于模糊。
根据2009年发布的《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申购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申购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的对象是为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不包括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申购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的人员,其单位隶属关系应在杭州市,或税收在杭州属地征收且每年递增上缴财政;持有市区常住居民户口;现属无房或享受福利性实物分房建筑面积低于100平方米;在本市工作3年(含)以上,或引进到本市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合同。
以上条件其实很基本,记者查询了整个细则,哪怕是体现“人才”的含金量上,“门槛”也不高:如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要求至少获得市级(含)以上党委、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或人文社会科学奖项。就拿医疗部门申购名单中常见的市科技进步奖来说,一位医院的朋友评价:“一等奖的确很少见,但3等奖以下的每年整个杭州市就有两三百个名额。”
“门槛”既然不高,评委的打分就起到决定性作用。据《细则》显示,人才房申购有3道评审环节:一是市级各牵头单位和各区委人才办对照申购条件,认真进行审核把关;二是杭州市委人才办对各区上报的申购人员,按照专业分类分送市级各有关牵头单位,纳入市级各有关牵头单位统一评审。三是市级各牵头单位聘请省内相关专家,召开专家和领导评审会议进行评审。市委人才办派人参加评审会议。
而从实际评审结果看,一位人才房的申购者感叹:除第一批人才房的申购者普遍反映比较货真价实外,后来几批条件越来越一般。而且,申购者的水平也参差不齐,有水平的确可圈可点的,也有业绩一般般的,如积极分子、年度先进等。
三问
人才房能否“雪中送炭”
根据《杭州市有突出贡献人才住房申购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突出贡献人才专项住房的申购对象为:对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记者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上看到2008年的一批涉及6大系统的人才房公示名单。6大系统分别为宣传系统、经委系统、农办系统、旅委系统、发改系统、教育系统。
其中,经委系统的申购人员不乏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如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按照杭州市的相关规定,只要福利分房享受面积小于100平方米,就可以申请。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批人绝对不属于社会低收入人群。
有人质疑:人才究竟应该如何界定?除了科学衡量贡献度的大小外,有人提出,作为保障房的一块,人才房是否也应该相对倾向于中低收入人群?
比如对现有住房条件的界定,不应只界定福利分房面积。有不少人虽说福利分房面积不大,但经济状况不错,名下有多套商品房。人才房目前作为杭州保障性住房的其中一部分,这类人难道还需要人才房来保障住房吗?再比如对年收入状况也可以作出比较明确的界定。
有人才房是好事,但人才房该是“锦上添花”还是“雪中送炭”?不管怎么说,让那些真正需要住房的真正人才住上人才房更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