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9日讯职工提取自己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没有错,但是如果不符合提取条件,通过欺骗的方式进行,就会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近日,市区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金某持假的房产证和契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被工作人员发现,换回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伪造资料骗提公积金被发现
11月15日下午,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了一个提取公积金的人,工作人员一看,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证居然是伪造的。报警后,民警当即将提取公积金的金某传唤到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金某很快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说,一周前,他偶然看到一张伪造证件的广告传单,上头声称: “不需要买房也不用等到退休,就能帮你把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提出来。”金某心想着把公积金的“闲钱”提出来投资,随即就联系了对方,并按照要求提供个人的名字、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上的地址、单位名称和提取金额。
几天后,金某拿到了伪造的房产证和契证,便大摇大摆地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投罗网”了。
据了解,这是我市住房公积金发展史上,首次发现市民伪造资料骗提公积金的行为。
主管部门重监管伪造证件难过关
伪造证件或合同就能轻而易举把公积金提出来?“不可能如此简单地蒙混过关!”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斩钉截铁地回答。
他说,骗提公积金往往是通过伪造购房或租房合同、缴税发票、印章等方式,希望能够逃过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火眼金睛”。但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骗提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核的时候会与税务、房管等职能部门保持联系,查询发票、产权证的真伪等等,所以利用虚假材料骗提公积金是很难得逞的。
专项用于住房支出公积金不能任意提
很多人可能觉得疑惑,为什么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提不出来,这是不是太不合理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解释说,住房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单位和职工都必须缴存的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互助储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提取。持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是严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