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2日讯中职学历教育的温州市保安职业学校办学14年来,一直到财政预算外资金收缴中心领取票据使用。去年下学期开始,该校开给学生的学费和代管费的票据,突然变成了三联收款收据。这种情况至今已维持三个学期。按理应该开具正规票据,学校为何给学生开收款收据呢?近日,记者对此进行采访。
学生投诉
学费都是三联收款收据
近日,一名读者匿名向晚报反映:我去年下学期报考了温州市保安职业学校,交了学费后,拿回的凭证竟是收款收据。我问老师,学费发票怎么会是小店里都可随意买到的三联收款收据?老师回答说,学校本来都是用从财政部门领来的正规款项往来发票,去年下半年学校领不到这种正规发票了,现在校长正在努力与财政部门联系沟通解决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到时凭“收款收据”调换正规的票据。
第一学期结束,我们也没等到正规发票。而接下来至今的另两个学期,我们拿到的也还是“收款收据”。到底是学校在“打太极”,用“收款收据”逃漏税款,还是另有隐情?
记者调查
使用“收款收据”事出有因
据了解,温州市保安职业学校是于1996年年初,经教育和公安部门批准后成立的。该校是一所集全日制教育和短期培训为一体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14年来,从该校毕业的学生数量已达到近5万人。
国家扶持民间资本办学事业,因此该校在2009年下半年之前,一直使用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正规收据,享受公办学校同等办学的优惠政策。去年下学期,该校一直使用的票据被划拨到地税局申领。事出突然,无奈之下,为了保证学校的正常开学,该校只好先到新华书店购买收款收据开给学生。
此后,该校校长拿着《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教育厅和公安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保安服务业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多次到温州的财政、教育和地税部门上访,希望能继续申领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正规收据。但是一年半时间下来,此事至今未果。
其间,市保安职业学校曾到龙湾区地税局开户,地税局称可免除学校的税收,但需要缴纳房产税收。该校校园面积2万多平方米,按每平方米5元钱计算,需缴纳上百万元房产税,而学校每年的学杂费收入仅50余万元。
说到这,市保安职业学校周校长苦笑着说:“如果把校园出租当厂房,年租金有二三百万元。有时候,为发票的事焦头烂额时,真想不办学了……”
部门解释
只因该校是“民办”身份
近日,记者随周校长来到市财政局。该局预算外资金收缴中心副主任金劲勇解释,去年下半年该中心对使用该中心票据的单位进行清理,基于“民办”的市场化,结合相关政策,决定停止向温州的1家民办学校(温州市保安职业学校)和3家民营医院提供财政预算外资金正规收据,这些单位将改向当地地税部门领取税务票据。
记者询问:“是不是全省、全市民办学校都是统一使用税务发票的,有法规、政策支持这个决定吗?”
“有的!”金劲勇答道。当记者提出要看相关文件时,金劲勇表示负责这些政策文件的工作人员不在,暂时不能提供。
在旁的周校长说,据他了解,鹿城有几所民办学校划到地税领发票,除减免税收外,连房产税都全免,而为什么保安学校领发票的政策会不一样呢?
面对学生和家长的质疑,周校长更是有苦难诉。他说,“这一年半来,我无心办学,几乎隔三差五就要去有关部门反映,整日想办法如何申请减免房产税,往返有关部门不下二三十趟,但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真的不行,我只能把学校停办了。”
据温州晚报 袁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