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三年内对农家乐经营户营业税全额予以奖励、对农家乐经营户贷款贴息奖励、鼓励“中心(协会)+农户”模式运作并予以奖励……日前,淳安县出台乡村旅游发展相关扶持政策,从今年起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乡村旅游发展资金,以湖区观光游门票的收入“反哺”乡村旅游,为做好乡村旅游扩规、提升、丰富的文章,更大程度发挥乡村旅游促农增收致富的积极作用。
随着乡村游和农家乐成为旅游新宠,乡村旅游也成为淳安继来料加工之后又一大富民产业和千岛湖休闲度假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湖区观光游、旅游综合体并称为千岛湖旅游的三驾马车。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10月,淳安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达123.3万人次,实现收入1.22亿元,增幅高达29.8%,并呈现出了发展势头强劲、比较优势突出等显著特点。
根据新出台的乡村旅游发展扶持政策,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旅游规划的编制、项目建设、宣传促销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补助和奖励。其中,营业税全额予以奖励、贷款贴息、可审批临时用地及项目建设、用电改造、污水治理补助等,都将落实到具体的农家乐经营户和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旅游景点。该扶持政策对各类乡村旅游先进及市场开发也列出了详细的奖励标准。此外,为提高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淳安县计划每年安排400人参加农家乐从业技能培训。
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到2012年,淳安县将力争达到乡村旅游接待游客160万人次,年旅游收入1.8亿元,使全县的乡村旅游景点达到18个以上,休闲观光农业园区4个以上,农家乐经营户500户以上,新建乡村旅游示范村5个,新发展农家乐特色村6个,使淳安成为杭州领跑、浙江示范、中国知名的乡村旅游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