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3日讯11月8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意见》,11月10日,浙江省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实现全省联网。
学籍系统全省联网学生一人一号
学籍号将伴随一个学生从小学到高中全过程
新版的浙江省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主要有两大特点。
首先是“全省联网”。今后,省内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的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在读学生的学籍信息均将纳入学籍系统。
其次是“一人一号”。根据《通知》要求,每个中小学生都将拥有属于自己的学籍号。学籍号分学籍主号和学籍辅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时拥有义务教育卡号,实行一生一号。学籍号将伴随一个学生从小学到高中的整个过程。
学生小学入学时,在学籍系统上注册获得学籍,学校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初中和高中入学时,都要从原毕业学校转入电子学籍档案,才能注册获得学籍。
学生中途转学,也要从原就读学校转出电子学籍档案,才能在转入学校注册获得学籍。中小学新生的信息每年9月底就锁定,如果要做修改,必须得到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
省教育厅基教处副处长方红峰说:“只要使用得当,这个系统会成为维护招生秩序的一件利器。”
名校超额招生将受到电子系统监控
根据《通知》要求,电子学籍系统全面实施后,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招生计划,在学籍系统中设定学校新生学籍总数。一般情况下,学校只能按照计划招生,如果确实需要调整,必须经过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这意味着,以前经常超额招生的“名校”,以后再要多招学生会变得更加困难。因为没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那些多招的学生将无法在网上“入籍”,如果硬要进入该校学习,就只能成为一个“黑户”。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跨区招生
无法获得学籍
《通知》要求,各地公办中小学原则上在本地范围内招生,如要跨县(市、区)招生,必须经学校所在县(市、区)和生源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共同同意,报设区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招生;如要跨设区市招生,必须经学校所在设区市和生源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共同同意,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组织招生。
招生结束后,招生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确认名单,由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对相应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下达允许外招指令后,招生学校方可转入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注册获得学籍。
按照这一规定,今后教育发达地区的学校到教育欠发达地区抢夺“尖子生”的情况将得到有效扼制。打个比方,A区的某学校想要招收B区的某“尖子生”甲,甲也愿意去A区就读,但只要B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同意,甲的电子学籍档案就无法转出,甲也就无法在A区获得学籍。这对于稳定欠发达地区学校生源,促进全省教育均衡有很大的作用。
转学入“名校”之路不好走了
《通知》要求,对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升级、跳级、留级等学籍变迁,学生或监护人应根据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手续,经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才能在学籍系统中变迁学籍。转学申请批准后,转出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该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下达允许转学的指令后,转入学校才能转入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注册获得学籍。
也就是说,以前一些学生不经原就读学校同意,任意转学入“名校”读书的路不好走了。因为你的电子学籍,必须经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才能在系统中实现变迁。
同时,外省转入学生或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首次跨省转入时,则可通过新建学籍方式建立学籍和电子学籍档案。但新建学籍时,系统将自动到省服务器内检索有无该学生注册记录,如已有记录的,则按省内转学处理。
家长能在系统里看到孩子的电子成绩报告单
根据《意见》,小学和初中学校应每学期在学籍系统中,记录学生的学业成绩、奖惩情况和学期评语。初中学校还应记录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普通高中要如实按时地在学籍系统中记录学生课程修习、综合实践活动和素质发展等信息,以及毕业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生毕业时,由系统自动生成《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打印存档,并及时提供给高校招生部门。
“改革评价制度,改变以‘分数论英雄’的现状,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开展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目的也是为了推进评价制度改革。”方红峰说。
随着电子学籍系统的完善,以后也许会在系统中开通“家长入口”,只要家长输入学籍号和密码,就可以看到自己孩子的成长纪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
据每日商报 记者 屠雁飞 通讯员 周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