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3日讯一张床,几把椅子,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屋子,零乱地堆放着一些药品和医疗器械,这就是所谓的“诊所”。给病人开药的“医生”也没有执业资格。这是11月18日晚上,执法人员在大云镇洋桥村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中发现的一幕。当晚,嘉善县卫生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大云中队和大云镇政府联合行动,共出动30名执法人员,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为依据,集中打击了非法行医活动。
为生活夫妻俩开“诊所”
当晚7时,执法人员在大云镇洋桥村一民宅内找到一非法行医窝点。不足20平方米的房间里堆放了大量非法药品和医疗器具。记者观察了一下,“诊所”内十分简陋,房间灯光昏暗,中间堆放着执法人员清点好的非法药品,“镶牙”字样的广告牌也被收起放在一边。在“诊所”内,记者未看到“医生”和病人,执法人员在房间里拍照取证,同时对房东进行思想教育。
7时30分,执法人员在洋桥村一民房内又找到一家非法诊所。该“诊所”约有30平方米大小,进门就可以看到靠墙处摆放着两张椅子,墙上还挂着输液用的输液袋和针头等。屋子中间摆放着一张桌子和一张椅子,上面堆放着一些零散药品和几张写有药品名字的处方。桌子不远处摆着一个落地柜,柜子里有感冒药、止痛药等各种药品,柜子的后面是一张床,是“医生”晚上休息用的。现场执法人员共从这个“诊所”里清理出了三大箱非法药品。记者观察到,该“诊所”墙上没有张贴任何证照。不一会,一名身材矮小的男子和一名妇女开着电动自行车来到这间“诊所”门前,男的就是“诊所”“医生”。据这名男子称,他因为家里的亲戚都在嘉善打工,所以他和妻子今年也一起来到嘉善。由于自己身有残疾,不能干体力活,妻子又没文化,两个人找不到像样工作。他看到有人开诊所很来钱,觉得是个赚钱的方法,于是决定和妻子在洋桥村租一间民房来开“诊所”。直到被执法人员取缔为止,这个“诊所”已经开了两个多月,生意一般,勉强够夫妻俩度日。他说,他不懂得相关的法律法规,只认为开诊所与开小店铺一样能赚钱,其他的都没仔细想过。
警惕非法行医
在当晚的检查中,执法人员现场取缔了两个非法行医窝点,并缴获了大量非法药品和医疗器具。现场一执法人员表示,对为非法行医提供场所的房东,他们将进行批评教育,并向其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现场抓捕的非法行医者,他们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县卫生局一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嘉善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速度仍比较慢,特别是部分社区卫生医疗中心尚不能24小时为广大市民提供医疗服务,使得部分市民在患病后无法在第一时间获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服务,非法行医者往往和正规的医疗服务机构打时间差,正规医疗机构白天提供医疗服务,这些“黑诊所”就晚上开门营业。另外,还有不少非法行医者往往打着“老军医”、“老中医”的幌子来蒙骗患者,从而达到获得非法利益的目的,不少分辨能力差的市民容易上当受骗。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也破坏了政府、医疗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形象。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患病后一定要到正规医疗场所寻求医疗救治。
据了解,为大力打击嘉善县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建立健全了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犯罪行为工作协调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将加大执法力度,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对非法行医活动开展深入检查并整顿。
链接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根据《刑法》336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嘉兴日报 记者 陈建新 实习生 侯慧 通讯员 王懂 吴建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