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3日讯昨日下午,记者接到报料称,温州火车站铁道大厦对面有人耍猴,耍猴者还粗暴地虐待猴子。接到线索后,记者立即赶赴现场,看见耍猴人不时抽打不“听话”的猴子,并扔出锋利的刀具让猴子跳跃接住。不少围观市民质疑:这不是耍猴,而是在虐猴。
围观市民:分明就是虐猴
?????耍猴的是一名40多岁的中年男子,他手里拿着长鞭不时地甩动着,不停地喝令4只被绳子拴住的猴子表演跪地、趴下、翻跟斗等动作。为了让“表演”更加精彩,耍猴人还拿出一根鞭子和猴子耍了起来。鞭子不停地落在猴子身上,瘦弱的猴子无力招架,不断发出嗷叫声。
由于耍猴人不停地鞭打,每只猴子身上均有被抽打的伤痕以及绳子的勒痕,其中一只较大猴子的身上和屁股都有血迹。
表演刚开始,还有不少路过市民带着孩子驻足观看,但看到场面越来越残忍,不少家长赶紧带着孩子离去。市民王女士气愤地表示,耍猴分明是在虐待动物,在人人爱护动物的今天,这样的表演“很刺眼”。一市民表示,耍猴表演充斥着殴打、虐待等行为,围观者中有不少是孩子,不太合适。
不仅耍猴人粗鲁,还有人上前强行要钱,索取“门票钱”。如果观众不给,收钱的人就强行拉住。当耍猴者向记者索要“门票”时,记者递给收费人1元的硬币,收费人表示钱太少,要求记者再给1元。围观市民中多数人出于同情,都掏出了身上的零钱。
林业部门:明令禁止耍猴
趁着收“门票钱”时,记者与收钱人攀谈起来。收钱男子称,两人来自河南,是职业耍猴人。“每天最少能赚数十元,最多时赚几百元,都是辛苦钱”。
街头耍猴是否合法?记者咨询了市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猴子属保护动物,未经林业部门许可,不能驯养,凡利用野生动物进行盈利性活动的,都属违法行为。即使经过驯养,也不能虐待动物。一旦发现驯养者有虐待动物的行为,将取消其驯养资格。而当街耍猴,更是不允许的。
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耍猴者常靠鞭打、吆喝等逼使猴子就范,会给动物的生理、心理造成巨大伤害。对此,市民应予以抵制或举报,不要围观为其捧场。据温州晚报 黄忠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