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4日讯 鄞州新城区一楼盘这两天正在交付。作为该楼盘的业主之一,郑女士本应为可以拿到新房而高兴,但她现在一点都乐不起来——因为10月1日起本市施行新的契税政策,郑女士于去年所购的这套住房,将要比新政前多支出2万余元的契税。
郑女士所购住房面积约89平方米,总价140万元左右,为家庭第二套住房。按照郑女士购房时本市施行的楼市优惠政策,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契税统一按总房价的1.5%征收。但从今年10月1日起,本市开始施行新的契税政策,规定不管面积多大的住房,只要被认定为非家庭唯一住房,契税税率统一为3%。更为关键的是,此次本地契税新政对商品住房适用契税税率的时间认定,并没有延续此前的“以经备案登记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而规定为“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房产交付结算发票日期为准”。
这样的政策变动,让很多像郑女士这样的二次及多次置业者很“受伤”,也难以接受。“我买房子的时候,契税就只要缴1.5%;等我房子交付了,契税却变成要缴3%了——早跟我说会有这样的变化,我当初也许就不会买这房子了。”郑女士抱怨道。
类似的抱怨声中,郑女士所在楼盘的多位业主拒绝“收房”——有业主甚至将自己在业主群中的网名改为“拒交”,号召大家“契税不清拒绝交付”。更有向开发商交涉的,认为开发商售房时有欺骗行为,要求把交付发票开到10月1日之前,或是由开发商来负担多出来的这部分契税。
“我们这次共交付600多套房源,现在三天过去了,才有100来位业主‘收房’。而从我们以前几个楼盘的交付情况看,一天就能够交付掉至少100套房子。”该楼盘销售负责人向记者诉苦。
对于业主们提出的修改交付发票日期的要求,该负责人表示,现在开发商交付楼盘,都要先备齐所有竣工验收资料,然后才能到税务部门开具发票——“交付时间很确定,而且交付发票是机打的,上面的日期根本无法修改。”至于业主多缴的那部分契税,该负责人认为更是没有理由给予补偿:“政策变动根本就不是可以预料的,我们也没有延期交房,不存在存心欺骗业主之说。”
鄞州该楼盘所遭遇的“交付难”问题,也许会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进一步蔓延。据记者了解,在2008年底至去年上半年这段时间销售的楼盘,多数将会在近段时间里陆续交付,其中包括“锦绣东城”、“江南一品”二期、“青林湾”三期等大盘——仅这三个楼盘的总户数,即接近3000户。
“去年楼市太过火爆,投资、投机客太多,这部分人按新政策一般都要缴纳3%的契税。所以,估计我们的交房过程也不会太顺利。”一即将在近期交付的楼盘,其营销副总对记者坦言。
至于在新政之前购买商品住房的首次置业者,且其所购住房能被认定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本地契税新政对其实际税负基本不会构成影响。据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本地于去年推行的契税补贴政策,以及今年在楼市二次调控政策出台前推行的购房补贴政策,认定时间还是以商品住房购房合同备案日期为准——即所购房屋只要能被认定为首套房,即便是在新政后才交付,照样能享受到契税补贴或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