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教育工作会议获悉,杭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市政府出台了《杭州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州市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管理办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园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幼儿园园舍建设实施办法》等四个配套文件,“1+4”文件通过实质性举措,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好入园、入好园”的需求。
2015年,幼儿入园率达98%以上
到2015年,全市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8%以上,其中农村达到95%以上;全市标准化建设达标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80%以上,其中农村占70%以上;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90%以上;全市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75%以上。
同时,杭州还将继续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高新区(滨江)、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市区)0-5岁儿童家长和看护人受训率达到95%以上,萧山区、余杭区和5县(市)达到90%以上。
为坚持多元办园,鼓励社会力量在经济发达、人口集聚的城镇举办上档次、上规模的民办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各级政府将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
在建设用地、立项、减免税收和建设规费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并鼓励社会力量利用符合条件的场地开办幼儿园。
土地出让金补助农村学前教育
杭州将通过多渠道筹措经费。每年按土地出让收入0.5%比例计提农村学前教育补助资金。
同时为提高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明年,学前教育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要达到当地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的三分之一以上,基本覆盖各类幼儿园;到“十二五”期末,要进一步达到当地小学生标准的二分之一以上,并做到全覆盖。
小区配套幼儿园规模将大幅增加
《若干意见》适当调整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设置规模标准,每百户产生的生源数(即“百户指标”)调整为11生;萧山区、余杭区和5县(市)也要制定完善城镇居民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相关规定,落实配套幼儿园“三同步”工作,以满足小区居民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园的需求。这个设计标准,将由原来百户9.3个孩子提高到11个孩子。
同时,杭州还将优先利用中小学空置校舍改建幼儿园等方式,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原则上600户以上的村要建1所农村幼儿园。
2015年,入公办幼儿园的要占70%
名园集团化战略的推行备受百姓关注,杭州将继续推行这一举措,新建公办幼儿园原则上采取“名园+新园”的办学模式;鼓励“名园”以办分园或教学点等多种形式与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合作办学。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时,名园集团核心公办幼儿园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核定附加编制。到2015年,全市名园集团化覆盖率达到40%,城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覆盖率达到75%。
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到2015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70%左右。
今后,杭州将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力量,加快事业编制教师配备,逐步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加强教师培养培训。通过各种培训培养计划,到2015年,公办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80%。
残疾儿童享受保育费全免待遇
为完善教育资助制度,在市属及市属以下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低保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的子女(以下简称家庭子女)享受教育资助额标准为其就读幼儿园保育费50%以上;残疾儿童享受保育费全免待遇。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