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9日讯《舟山市教育局关于新城地区义务教育划地段招生工作的意见》近日正式出台,从2011学年起新城地区将全面实施划地段就近入学政策。
新城地区义务教育对象为适龄新城居民子女,其中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在招生当年8月31日止满6周岁。新城居民子女,指户籍在新城,其父母在新城地区拥有固定房产(以房产证为准,房屋设计用途须为住宅)并实际居住。房产与户籍相分离的新城居民子女,以房产实际所在地作为其学区落实依据。
据悉,被拆迁人及拆迁许可证核发时已出生的被拆迁人子女,可以选择在原房屋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学校就读。房产属共有的新城居民子女,若两户及以上家庭拼购一房的,凭拼购者书面协议解决其中一户子女按地段入学,其他类型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共有的实际性质,妥善安排就读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当年5月1日及之后户籍迁入的新城居民子女和非起始年级新城居民子女要求转入新城学校就读,其入读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据介绍,2011学年及今后一段时间,承担新城地区小学教育任务的学校有南海实验小学、舟山第一小学、舟山第二小学和长峙中心小学。其中南海实验小学招生学区为新城本岛千岛路以西、沈白线以南区域;舟山第一小学招生学区为新城本岛千岛路以东、沧海道以南区域;舟山第二小学招生学区为新城本岛沈白线以北和千岛路以东、沧海道以北区域;长峙中心小学招生学区为长峙岛、岙山岛和东蟹峙岛。另外,在长峙岛新配套校区使用前,长峙社区居民子女如要求出岛接受小学教育,可以安排到舟山第二小学。
承担新城地区初中教育任务的学校有南海实验初中和舟山第一初中。其中南海实验初中招生学区同南海实验小学招生学区;舟山第一初中招生学区包括舟山第一小学、舟山第二小学和长峙中心小学三校招生学区。
南海实验小学与南海实验初中划地段招生政策实施后,入读南海实验小学或南海实验初中的学区内学生,实行零学费。自2011级起,取消新城居民子女选读南海实验小学与南海实验初中的现行财政补偿政策;2010学年之前已经在读南海实验小学或南海实验初中的新城居民子女,继续按现行的收费和政府补偿政策执行;2011学年及以后插班到南海实验小学或南海实验初中的学区内学生,按同年级学生的即行收费政策执行。舟山晚报,戴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