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7日讯去年11月19日凌晨,一辆蒙迪欧小车从凤起路由西向东转弯至中河路时,撞上一辆电动自行车和一辆出租车,之后,继续驶向体育场路口,遇红灯也没有停下来,撞上了两辆小车,其中一辆出租车被撞后失控,又撞向边上另一辆出租车,出租车乘客戴先生、王先生都受了伤,其中戴先生伤势严重。
经交警部门调查,肇事者詹某那天晚上先是在KTV喝了大约一瓶红酒,后来去吃夜宵又喝了1瓶啤酒。经鉴定,当时詹某已达到醉酒程度,负事故全部责任。交警发现,去年6月10日,詹某已经因醉酒驾车被查获,被处以行政拘留8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第二次撞车时,处于无证期间。
承办检察官认为,詹某在因醉酒驾驶被暂扣驾驶证期间,再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昨日,詹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