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8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记者从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截至今年10月底,杭州市区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已达到114万余辆,从2009年1月至今年的10月,22个月内增加32万辆,平均每个月增加近1.5万辆。
电动自行车以其轻便、快捷、价廉的特点成为城市道路不可或缺的主要交通工具。但是,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情况也十分突出,交警部门在日常的管理中,罗列出了电动自行车的七大突出违法行为,即:超速、载人、抢道、闯红灯、逆行、无牌无证和占用机动车道通行。
据来自市公安交警局的数据表明,从近两年的情况看,平均每个月就发生14起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造成14.68人死亡。值得关注的是,上述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中,绝大部分事故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关。
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不能仅仅停留在对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层面上,也不能只是公安交警一家的职能,生产、销售企业,安全质监等部门必须从源头上进行严格管理,杜绝超标、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使之形成社会综合治理、部门联动管理的良性格局。
记者 陆海峰 通讯员 陈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