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9日讯 昨天从人民银行湖州中心支行获悉,我省第一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名单日前已由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六部委联合审定,我市共有276家出口企业入围。这意味着这些企业可以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据悉,今年6月22日,我省被列入全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第二批试点地区。根据试点政策,所有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都可用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出口货物贸易实行试点企业制度。此次人民币结算出口试点名单的审定,对我市进出口企业来说,有着重大意义。在人民币升值预期背景下,外贸企业急需金融工具来规避汇率风险,锁定交易成本,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能很好地帮助企业达到这个目的。
目前,我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已经在全市三县两区全面铺开。截至11月末,全市累计发生进口货物贸易和跨境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32笔,累计金额2.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