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男,44岁,安徽人,初中文化。
1997年,陈到杭州以打零工起家,后来有了两家机械修理厂,六七个员工,一年20多万元收益,人称“陈老板”。2009年,陈老板决定扩展事业,借了200多万高利贷,在新疆买了2000多亩土地,成立了一家农业发展公司。一年后,高利贷即将到期,投资的项目却没有起色,放高利贷的“炮子”(指放贷人)多次追债,陈老板焦头烂额,觉得“被逼到绝境”。
今年8月,陈开车回家,和一辆法拉利跑车擦肩而过,瞄到开法拉利的是个20岁左右的年轻男子。“富二代,家里一定很有钱。”陈调转车头跟了上去……
8月22日晚,陈叫上公司员工于某,两人在西湖花园小区门口,将开法拉利的年轻男子绑架。陈将年轻男子带回安徽老家,向其家人要价1500万元。
8月24日凌晨,警方冲进了陈在安徽的老家,人质获救,陈和于被抓,缴获黑色自制转轮手枪一支、金属原色手枪一支及14枚制式9毫米手枪子弹。经鉴定,两支手枪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均具有杀伤力。(本报12月3日曾报道)
昨天,陈某因涉嫌绑架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受审,于某因涉嫌绑架罪受审。
两人的家属来了十多个,还没开庭,一个扎马尾的中年妇女就趴在前排靠背上,哭了。
陈某体形较胖,于某23岁,长得很阳光,比陈高出一头。
两人都表示认罪。
检察官指控,绑架时,陈和于一个亮枪、一个亮刀,威胁受害人。
两人都喊有异议。
陈说:“我有枪,但那是2007年买的,防身用。绑架时没有拿出来过,只是告诉他我有枪,吓唬一下。”
于说:“我有一把水果刀,但也根本没拿出来过。”
陈向法官描述作案情形:“我双手抱着那小孩腋下,于抱住他脚,塞进我车里的后备厢内。混乱中,我可能打了他两下。”
陈说,自己不仅没有侮辱和虐待受害人,反而对他相当客气。
“开始是用绳子绑住他的,绑了十几分钟,他说难受,我就把绳子解了。把他弄回我老家的路上,我还和他一路聊天,安慰他,我不会伤害他。”
陈说,到达安徽老家后,自己特地选了一间带空调的屋子给受害人住。“给他送饭、送书、送上厕所用的痰盂,他说要抽烟,我还特地跑了几家小店,买来我们村里最好的香烟给他抽,二十块钱一包的。”
关受害人的小屋,一道锁也没有上。但两人敲门而入的时候,他必须把脸背过去,也不能随意把屋子窗帘拉开。
“我反复跟他说,我只是投资失败,资金链断了,如果能跟他家人要到钱,就当是暂时借用,以后一定还他。就算拿不到钱,第二天也一定放他回家。”
两人的律师向法官分别提交了两张纸,称是受害人对陈、于的谅解书。于的律师说:“拿到谅解书时我们也很惊讶,因为没有人特别去求他们。我们想,可能就是因为绑架时优待了受害者,才会有这样的结果吧。受害人家属甚至说要给于请律师……”
检察官表示之后要对谅解书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陈说,绑架前于根本毫不知情。“我只告诉他,帮我去抓个人,他就去了。”
检察官问于:“你为什么要帮陈?”
“他对我,好得没话说,7年了,对我像儿子一样。”于仰起头,说,“在我心中,他比很多人都好,我很尊敬他。”
“陈在案发前,一直表现良好。”陈的律师向法官提交了几份材料,“他一直热心公益事业,关注弱势群体……”
几份材料包括:陈老家村委会求情信、全体村民求情信、陈资助的一对大学生的求情信。
村里人细数“陈老板”的善举:资助一对孤儿念大学、资助患重病的村民、资助孤寡老人、给村里修了一条石子路、暴雪天带头铲雪清路、绿化荒山……
“他是我们村有名的大好人……这一次的事情,村里人至今难以相信。”
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据都市快报 作者 段静 西检 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