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7日讯 别人偷东西,22岁的李某望风,同时负责保管作案工具。结果他第一次出手就被抓了。
检察官认为,尽管李某没有直接参与犯罪,也没参与分赃,但根据法律他可以被认定为犯罪的参与者。
昨天,李某以盗窃罪被起诉。
两个“兄弟”叫他同去偷窃
他答应了
李某,22岁,江西人,小学毕业后到处打工。
今年11月12日,李某在网上认识了阿勇和阿胖,三人很快以兄弟相称。
过了两天,李某再次在网上碰到了阿勇、阿胖。两人对李某说:“20日宁波有周杰伦演唱会,一起去赚点钱吧。”
阿勇、阿胖说,两年多来,他们一直靠偷窃生活,特别在大型演唱会场外,那里有很多私家车,一些车里还会放笔记本、钱包等财物,加上那时候人多,很容易得手。
“我们光在上海、杭州就下手不下20次,从没失手过。”
听两人这么说,李某同意了。
望风、保管工具
不分赃,拿“工钱”
今年11月16日,李某从江西老家赶到宁波,见到了阿勇和阿胖,还有其他四五个男人。他们看上去都只有20来岁。
阿勇、阿胖和李某约定,下手时,李某只负责携带作案工具,用完工具后,也马上交给李某保管。事成后,李某不参与分赃,但有300元一天的“工钱”。李某同意了。
第二天中午,阿勇和阿胖带着李某来到宁波体育馆。
“再过几天,我们就要在这里下手了。”他俩说。
当“保管员”
当场被捉
11月20日晚上6点多,阿胖、阿勇决定先“练练手”。他们带上李某,走到体育馆附近的潜龙小区,看到停在路边的一辆银灰色现代轿车,副驾驶车座位上有个电脑包。
阿胖交给李某一把匕首:“你望风,警觉点啊,看到可疑的人赶紧喊一声。”李某接过匕首,站在车旁边。
接着,阿胖用工具打开驾驶室一侧车门,阿勇也用工具打开了后备箱,然后两人把工具交给李某保管,开始在车上拿值钱的财物。
不巧,车主蒋某和朋友赶到:“干什么?!”
阿胖、阿勇丢下手上的东西,跑了。小李愣了一下,被抓住。
昨天
他被以盗窃罪批准逮捕
被抓后,李某说:“我什么都没干,抓我干什么?”
民警赶到,在李某身上发现了作案工具,认定他是作案者,将他带走。
经调查,警方确认李某是从犯,同时,锁定了阿胖和阿勇为主犯。
在周杰伦演唱会现场,警方抓获数个盗窃团伙,但其中没有阿勇和阿胖等人。警方仍在抓捕他俩。
昨天,李某被江东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
办案检察官说:
利用QQ结伙作案的多起来了
办案检察官说:
近年来,利用QQ等聊天工具结伙作案的多了。主要涉案人员是80后、90后,他们往往是经不起一时诱惑而去犯罪。
两个人让李某保管工具,明显就是在利用李某。因为他的身上有作案工具,根据法律可以认定他是直接参与者。阿胖和阿勇身上没有带作案工具,如果没有人赃并获,要定他们的罪相对来说要困难一些。
所以提醒大家,别犯罪,也别成为别人犯罪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