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1日讯三个老乡结伙抢劫一家啤酒经销部,并杀死了老板娘,最后抢到1400余元、两部手机和一部小灵通。12月17日,这三个湖北人因涉嫌抢劫罪被洞头检察院批准逮捕,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严厉的惩罚。
李某、冉某和吴某是湖北老乡,三人都穷得叮当响,年底将至,三人碰在一起商量“去哪里搞点钱来”。
冉某说:“当时我身边一分钱都没有,吴某也急等着钱回老家。”于是,李某提议,他在洞头一家啤酒经销部打过工,知道那家店每天的营业款都有几万元现金,地方又偏,下手比较容易。
11月12日下午,他们从温州市区来到洞头这家啤酒经销部门口,当时天色尚早,有货车在店门口卸货,也有几个人进进出出,三人就在周边伺机等待。到了傍晚5时左右,他们认为行动的时候到了。因李某曾经在这家店打过工,就佯装问电话号码,三人进入了这家啤酒经销部。
当时,店内只有老板娘郭某一个人在。就在郭某低头翻电话本时,李某使了个眼神,三人一齐上前围住了郭某。冉某一把勒住了郭某的脖子,郭某意识到事态不对,遂大声呼救。
为了防止邻居听见呼救,李某关掉了店门,返身和吴某拿店里的啤酒瓶拼命砸郭某,妄图将郭某打晕。郭某的拼命挣扎令他们感到害怕,为了彻底制服郭某,冉某和吴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连捅了郭某七八下,直到郭某的呼叫声变得微弱,两人才罢手。随后,李某从这家啤酒经销部的抽屉里翻到了1400余元现金和桌子上的两部手机、一部小灵通,三人逃离了作案现场。
据三人事后交代,当时郭某不停地求饶说,“要什么你们都拿走吧”。但是穷凶极恶的三名歹徒并没有就此停手,而是继续用啤酒瓶砸,用小刀捅,直至郭某死亡。
12月17日,洞头检察院以抢劫罪批准逮捕了李某、冉某和吴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抢劫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冉某今年才19岁,李某和吴某均为22岁。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年终将至,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趁着年底“捞一把”回家,大家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是对陌生人等要提高警惕。
据温州晚报 张银燕 洞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