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27日下午,一个身材矮小的光头男子拎着桶汽油走进西湖区某复印店,大喊:“我死在你面前!”
光头男拧开桶盖,往店里泼。老板娘冲上前,抢走油桶。光头男一把拉过老板娘两岁的女儿,用水果刀顶着小孩脖子,又换回油桶,到处泼洒。之后拿出打火机,反复打着,呼叫女友的名字:“其他人走开,叫王×来!”
女友始终没有出现。光头男拿起店里一个大订书机,一阵乱砸,并拿出一张纸点燃。店里人惊恐,四散奔逃。
民警和消防赶到,夺过点燃的纸,将光头男一把摁住。
光头男姓杨,31岁,昨天他因放火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受审,光头上已经长出一层短发。
杨是浙江江山人,余姚一家汽车美容店员工,他泼汽油的复印店是其女友王姑娘的姐姐、姐夫所开。
今年5月,杨和王姑娘在网上相识,三个月后两人相见,确立了关系并在余姚同居。
10月,王姑娘回杭州喝喜酒,暂住姐姐家。再回到余姚后,两人一直吵架,当时王姑娘已经怀孕。之后,王姑娘提出分手,趁杨上班时她不辞而别,去了福建,把孩子打掉。
杨发疯一样四处找王姑娘:“我淋着大雨找她,甚至还报了警,说我女朋友失踪了。”听到这一句,旁听席上一个穿宝蓝色外套的年轻女孩突然哭了起来。
杨说,自己当初认为女友是其姐夫劝走的,因为“走的时候都没有告诉我一声”,于是报复。
直到被公安机关逮捕讯问,杨仍然请求民警,“希望让王×来看我一下”。
庭上,杨自愿认罪。
王姑娘的姐夫对他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店里不少设备都被砸坏了,要求杨赔偿损失三万块。
“但只要你答应以后不再干扰我们的生活,我们可以一分钱不要。”王姑娘的姐夫说,“这个是你们两个人之间的问题,自始至终我们真的没有参与进来。”
杨低头不语。
法官问杨:“原告的要求你能不能做到?”
杨点点头:“能,我做得到。这次是我对不起你们,我赔礼道歉。以后,我就不在浙江待了!我去内蒙古打工!”杨让王姑娘的姐夫放心。
王姑娘的姐夫当庭撤诉。
法院当庭判决:杨放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罪名成立,判刑四年半。
据都市快报 见习记者 段静 通讯员 西检 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