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财政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按照一辆销售价10万元左右的1.6升及以下排量的汽车来计算,现在购买仍可享受优惠税率7.5%征收购置税,为6400元左右,明年消费者要多掏2100元左右,缴付的购置税为8500元左右。(购置税计算方法:车价÷1.17×税率)
购置税优惠政策取消让部分经销商和车主纳闷:税务部门确定购置税优惠的最后期限,究竟以购车开票时间还是新车上牌时间为准?对此,杭州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截止时间以购车发票开票时间为准。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09(154号)文件规定,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截止时间是今年12月31日,在此之前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汽车的车主,一律按7.5%征收车辆购置税。
为了赶上购置税优惠的末班车,一些4S店声称能帮助客户先开购车发票再提车,杭州远景4S店(吉利全球鹰经销商)销售经理恽丽琴认为这种做法应该是行不通的,因为购车发票上有新车的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等信息,在没有现车的情况下,经销商是没有办法开出这样的发票的。
因为传闻汽车购置税优惠在今年到期后将不再实行,上周开始,杭州市区几处购置税征收大厅已经出现了人满为患的情况,有些区县购置税征收处的业务量,比平时增加了1-2倍。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的相关人士建议,这两天上午来缴购置税的人比较多,想缴纳新车购置税的车主可尽量在下午2点后来办理,这样可以省去一些排队时间。
都市快报 记者胡俊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