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1日晚,朝晖路一家物流公司仓库发生凶杀案。被害人是仓库管理员,男,52岁,他全身被砍了四十多刀,惨不忍睹。杀人嫌凶次日先后被抓获归案,一个是他的老婆,一个是老婆的男网友。
老婆46岁,姓陈,杭州人,家政钟点工。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男网友,姓吴,37岁,无业,住在绍兴。两人经常见面。
2010年,陈瞒着老公把自己唯一的房子拿去抵押贷款,贷来的17万元全借给吴做生意,连借条都没写。
老公发现后,和她大吵,让她催吴还钱,吴还不了钱,17万元都被他赌博输光了。
陈只好向小姑借钱,把贷款还清。
陈和吴商量,把老公“做掉”。这样,房子就归她一个人了,她可以把房子卖掉,20万留给上大学的女儿用,其他的钱借给吴。
2010年12月,两人准备杀死老公,但当天恰好碰到一些事情,计划没有实施。
2011年1月11日晚,陈再次动手,把安眠药放进老公的胆结石冲剂和茶水里。
老公熟睡,陈走出屋外,把工具交给早已在门外等候的吴。
吴进屋,掐老公的脖子,老公惊醒反抗,吴举起菜刀……(本报1月13日曾报道)
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故意杀人案。
两人都说,没有婚外情。“她只是认我做弟弟。”吴说。
“我老公天天跟我吵,还打我,我压力很大。”陈在法庭上声音颤抖,她说是吴提出把老公杀死的,是吴要她准备的菜刀,是吴用刀砍的她老公。
“我是被他骗了,他太会说话,我一时糊涂……”她神情呆滞。
吴坚决否认,大声说,“是陈姐要我把她老公做掉的,第一次要我干时,我很清醒,没同意。第二次,恰好我刚‘溜过冰’(吸毒),神志不清,就答应了。刀、手套什么都是她准备的,而且,她和我一起进到了房间,是她先拿刀砍的,后来把刀递给我,我才又砍。”
吴说,自己和陈老公无冤无仇,素未谋面,之所以动手,就是因为陈的唆使,自己只是从犯。
检察官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可认定两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当,只是分工不同,不宜区分主从犯。
陈请求法官轻判:“女儿已经没有爸爸了,如果我也不在人世了,那她孤零零一个人,太可怜了……”
坐在旁听席一角的女儿,默默拿出一张纸巾擦眼泪。
法官择期宣判。
据都市快报 见习记者 段静 通讯员 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