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顾女士参加瑞巢网组织的团购会,在“大自然”纱窗的展区下了订单,付了100元订金。随后,她和杭州爱自然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纱窗安装合同。两个月后,该公司派人上门测量尺寸,顾女士也支付了6000多元纱窗钱。
今年年初,“爱自然”派来的工作人员为顾女士家装好了纱窗。因当时天气凉爽,蚊虫较少,顾女士就一直没有使用。
今年6月,蚊虫逐渐增多,顾女士使用纱窗,却发现厨房纱窗的两片纱没多久就出了问题,无法再收入卷帘中。她立即向杭州爱自然实业有限公司反映了这一情况,没几天,师傅上门来修好了纱窗,但用了没几天,就又出现了相同的问题。
7月10日,一位师傅(以前没来过的)再次上门来检修纱窗,他向顾女士提出,纱窗框上没有“大自然”的商标,纱的质量也比“大自然”的差很多。“他认为我家的纱窗不是‘大自然’牌的,而是假冒伪劣商品。”顾女士当时就懵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维修师傅表示,要把厨房的纱窗带走,按其尺寸,再给顾女士做新的纱窗换上。
顾女士说:“师傅拿走纱窗已经有半个月,我多次和该公司沟通,但处理此事的赵经理每次都以不同的借口推脱,一直没有给我解决问题。”
经销商:离职员工冒名顶替和顾客签了合同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杭州爱自然实业有限公司的赵经理。
赵经理解释:“当初维修员上门,发现顾女士家装的并不是大自然的产品。不过,我们还是会免费为顾女士解决问题的。现在纱窗已经重新做好,等顾女士有空了我们会上门安装。”
既然是向“爱自然”直接购买的纱窗,为什么竟被“爱自然”认为是假货呢?对此,顾女士觉得很费解。
赵经理是这样解释的:“经过了解,我发现当初和顾女士签合同的员工,在那次团购会结束后就离开了公司。他和顾女士签订合同时,已经不是我们的员工了,签合同的行为完全是他的个人行为。不过,不管怎么样,顾女士是认准我们公司而购买了这些纱窗,我们这次先帮她免费换上新的。至于以后的保修,我们会把那个和她签合同的销售员找过来,大家再一起协商。”
对此,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潘永明表示,首先要确定合同上公章的真实性,如果公章是假的,那顾女士只有找当初签合同的销售员保修。但如果是真实的,也存在不同可能。一种是销售员在公司不知道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那销售员要负主要责任,另一种是销售员在公司知道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那公司就要负主要责任。
顾女士向本报热线85188518反映:去年5月,我花6000多元买了大自然卷帘隐形纱窗,装在家里的多处窗户上。在使用中,厨房的纱窗多次出现问题,维修师傅上门检查后,发现这根本不是大自然的纱窗。之后,经销商解释说,和我签订销售合同的人当时已经离职,卖给我的是假冒产品。对于这个解释,我觉得很难接受。(来源:每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