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31日讯
每年杭州都有数万的孩子要离开父母的呵护,走进人生中的第一个集体——幼儿园。但是,如何让自己的孩子享受到更好地学前教育,哪位家长不是千方百计、绞尽脑汁?偶尔曝出的关于幼儿园的负面新闻,更是让爸妈们心惊,生怕孩子受了委屈。
记者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杭州正在为学前教育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其从法律层面,对杭州学前教育的资源、资金、教师待遇等做了保障;并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防止幼儿园经营者为了牟利在孩子们身上动歪脑筋。
配套幼儿园没交付,小区不能通过验收
小学搬了新校址,老校舍优先给幼儿园
入园难、入好园难……学前教育资源短缺是主因。建造居住区,没有按规定安排配套学前教育设施,怎么办?有没有处罚办法?
《条例(草案)》将从源头上来解决这个问题:未配套学前教育设施的居住区,将不予规划建设立项和审批。配套的学前教育设施如果还没有建成交付,这个居住区也不能通过竣工验收。
另外一个办法是改扩建。学前教育布点不足的区域,各级政府可以在符合基本办园条件的前提下,利用空置的楼宇、厂房和校舍等资源,把它们置换、改造成幼儿园等等。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更要优先用于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幼儿园不得收取赞助费
提取土地出让金作为学前教育资金
发展学前教育,需要政府的大力投入。《条例(草案)》提出,各区学前教育事业费应达到同级教育事业费的8%以上,各县(市)达到5%以上。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还将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里面提出一定比例来,作为学前教育资金。
另一方面,学前教育机构,也不能乱收费。杭州拟规定,学前教育机构不得跨学期收取保育费,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也不得以培养儿童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行收取费用。
学前教育机构存在以下行为,将被没收违法所得,退还所有费用,涉嫌犯罪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包括:收取与学龄前儿童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用收费兴趣班、实验班等代替正常教学活动,等等。
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要收些什么费,也要上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如果没有上报,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
编制教师待遇参照中小学
非编教师也要享受公积金
同工不同酬,直接导致了学前教育机构的部分非事业编制教师教学积极性不高。《条例(草案)》规定,学前教育机构事业编制教师执行当地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的工资政策。政府部门应当保障非编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逐年提高,并逐步达到当地事业编制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水平。
另外,非编教师,也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单位和个人分别按其本人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交纳,纳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各区、县(市)教育部门也会安排一定比例的事业编制教师到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工作,帮助他们提高保教质量。
体罚、参加商业活动、克扣伙食
最高罚1万元,直至追究刑责
办学前班幼儿园,也许不如其他行业赚钱。在利益驱使下,有些经营者打起了孩子的主意:有的克扣孩子的伙食费,有的带孩子参加商业活动敛财……《条例(草案)》对十类行为作出了规定,如果违反,轻则给予警告,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重则交由公安部门给予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行为包括:体罚或变相体罚儿童;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等;组织在园儿童参加商业性活动和无安全保障的其他活动;克扣在园儿童伙食费;克扣、挪用学前教育机构经费;改变学前教育设施用途;在学前教育机构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学前教育机构通风、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