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玉其 俞跃/摄
浙江在线10月20日讯
10月19日上午9点多,金华市区内几乎同时发生了两起欲跳楼轻生的事件,事发地点一个在金东区,一个在婺城区。两个跳楼者都是因为一个“钱”字,而爬上了楼顶。
10月19日上午9点39分,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黄金畈村横飞公司的在建工地上,一名中年男子爬到了10余米高的临时升降梯上,想要轻生,“叫工地老板过来,还钱给我……”
交谈中,男子告诉消防队员,他姓唐,重庆人,是一名承包工地粉刷的包工头。
“这个工地欠了我四万八千余元,我好几次向工地老板索要工钱,但都被恶言拒绝。”唐先生越说越气愤。经过两小时的劝说,他的情绪渐渐平复,终于放弃跳楼。
几乎同一时间,在金华市火车西站紧邻的邮政分局大楼上,一个妇女也坐在楼顶的一角,双脚悬在空中,惊得路人一阵骚乱。
妇女姓吴,今年已经58岁,衢州龙游人。
几年前,她借给同村一个女性朋友6万元钱。
“借钱时写了欠条,约好明年归还,可因为这阵子我家里遇到些事,需要用钱,我想让她提前还给我。”因为朋友嫁到了金华,她才特意过来寻找朋友。
没想到,这次的金华之行,成了她的伤心之旅。
“一打听才知道,她早就离婚了,而且听说是喜欢赌钱,欠下了百来万债务。”吴某着急了,连连拨打朋友手机,却始终都联系不上了。
情急之下,她爬上了楼顶。
下午3点过后,在辖区公安和消防的劝解下,女子从楼顶走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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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楼秀”是要被处罚的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跳楼不仅扰乱了社会秩序,对公共安全也构成了威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跳楼对社会管理造成妨害,具有社会危害性,公安机关可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