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7日讯
10月25日,在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推进会上,市政府事故调查组通报了“10·16”常山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情况,通过现场勘验、技术分析和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等方式认定,这是一起由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引起爆炸、燃烧的责任事故。
10月16日上午,常山县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和爆炸事故,致使3人死亡3人受伤(本报10月17日六版曾报道)。事故发生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江汛波率市安监、消防部门负责人赴常山县现场指导“10·16”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经过多日的调查,调查组最终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认定:这起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两方面。
事故调查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制胶车间在配胶作业过程中反应釜温度控制不当,温度急剧升高,导致釜内胶液爆沸,大量胶液冲出加料桶,遇空气雾化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瞬间弥漫整个车间。同时,制胶车间内的电器未采用防爆设施,配电箱电器线路老化,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电火源,引起化学物料爆炸。
而事故的间接原因有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生产设备不符合规范等几个方面。“项目未经有资质单位的设计、建设和安装,导致总图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同时未设置防腐区,未采用防爆设施,甲醇、甲醛储罐设在仓库内,形成严重的事故隐患,项目未办理相关行政审批许可证,擅自投入生产、使用。”调查组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目前事故后续责任分析、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以及下一步的整改意见和措施,调查组正在制定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