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9日讯
去年5月6日,新报一版报道了义乌稠州中路180号有人手持两把菜刀行凶砍人的恶性事件。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上周五,行凶人黄克东已被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案发前,黄克东(江西铅山人,46岁)在义乌以擦皮鞋谋生。2009年2月,黄克东与时年75岁的妇女陈某相识并有交往。陈某的儿子王某得知后反对,并曾与黄克东发生争吵。
去年5月5日下午3时许,黄克东与王某在篁园菜市场附近相遇又发生争吵。黄克东产生杀人恶念,就返回租房,在头部和腰部系上红色布条壮胆,并将一把斩骨刀和一把尖刀放在塑料桶里,然后携塑料桶返回菜市场附近寻找王某。在漓江街,黄克东叫住王某,双方再次争吵,黄克东即从塑料桶里拿出两把刀,用斩骨刀砍击王某。王某受伤而逃,黄克东持刀追砍王某至庐山街,将王某砍倒在地,并继续用斩骨刀朝王某头、肩部等处猛砍,还用尖刀捅刺多刀,致王某重度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而当场死亡。接着,黄克东来到篁园菜市场乱砍菜摊,离开菜场又用刀砍击路人凡某、王某,致两人轻微伤。
砍人后,黄克东往下车门方向逃跑,后在城中中路139号附近被民警围控。下午4时30分许,黄克东试图挥刀自杀,警方果断出击,将其制伏。浙中新报 记者 王志坚 通讯员 王荣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