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一则关于《浙江省房地产监管分析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根据平台建设方案,2011年底前基本实现省级平台与杭州、宁波、温州、绍兴、金华等5个设区城市已有数据的联网和试运行,2012年底前实现全省信息联网。
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可以为楼市调控提供有效的基础数据帮助。譬如,可以针对个人拥有的房产情况,制定差异化信贷政策,也可以凭此判定市场中自住者与投资者的比例等。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让房产税试点扩大成为了可能。
业内人士:或为房产税扩大试点提供可能
浙江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分三步走
杭州今年6月已联网住建部系统
在2010年开始的这波楼市调控中,住房信息系统一词并不陌生。
2010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中,住建部就要求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在此后的多轮调控政策中,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被多次提及,不少地方政府还发布了实施细则。
按照住建部规划,今年年底前要实现40个城市住房信息互联查询,包括杭州、深圳、宁波、苏州、厦门、青岛、三亚等多个热点城市。据了解,杭州七县市(包括桐庐、建德、临安等)的住房信息系统,早在今年6月底,就按住建部的要求实现了联网,相关信息已经联网住建部系统。
在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浙江走得比较靠前。据了解,浙江省专门成立了15个部门组成的浙江房产监管分析平台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名为“一库三系统”的监管分析平台,已经明确了三大工作步骤。
“一库三系统”中的“一库”是指建立一个完善的、高质量的省级房地产综合信息基础数据库;“三系统”是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和住房保障监管服务系统。
第一步是2011年底前,基本实现省级平台与杭州、宁波、温州、绍兴、金华等5个设区城市已有数据的联网和试运行,设计实施省房地产综合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重点完成上述5个设区城市房屋登记、商品房预售及合同备案相关数据的自动采集,基本建设省个人住房信息数据库和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库,实现个人住房信息、相关房地产市场信息的查询、统计分析功能,实现基于上述5个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全省联网核查等功能;
第二步是计划在2012年底前,全面建成省房地产综合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和住房保障监管服务系统;
第三步是2013年,在建成基础上,逐步开展房地产相关行业数据的采集,深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住房保障监管应用,开展房地产行业监管、住房公积金监管联网等应用系统。
可以更为有效地进行楼市调控
或为房产税扩大试点提供可能
建成联网后的住房信息系统,功能非常强大,政府可以凭此出台更有效、更有针对性的楼市调控政策。
“如果这个信息系统将来建起来了,加上银行系统、财政系统、税务系统的信息,再加上公安的信息系统,能统一到一个平台上,就不必再采取限购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办法。”前不久,住建部部长姜伟新的话,道出了这个系统的作用。
据了解,住房信息系统的综合信息基础数据库,内容覆盖房屋登记、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等方面信息,并可实现同步各设区城市数据库内容,全面掌握房地产行业的基础信息和动态变化。也就是说,系统建成后,将为每个家庭、每个人和每套房子建起房产“身份证明”。通过名字、身份证等信息,就可以查询联网城市内所拥有住房的信息。
打个比方,没联网前,在杭州买房,通过杭州的系统只能查询在杭州有没有买房子,而不能查询在宁波或温州有没有买房子。联网后,信息共享,一切就一清二楚了。
这可以为房地产宏观调控提供最基础的数据支持,从而制定更加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
日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未来房产税进一步推开的大方向已经明确,今年年底将会对重庆、上海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届时会出台下一步扩大试点的方案。
据了解,目前执行房产税试点的城市只有重庆和上海。虽然征收的税不多,但对楼市还是起到了明显的正面效应。重庆方面的统计数据表明,前几个月的高端住房成交量已经下降28%;上海的房产税试点方案里面设计了一个很小的杠杆,即中心区域税率是0.6%,周边区域税率是0.4%。这个细微的差距,使得成交大量被引流到周边区域。
房产税试点的前提,必然要详细掌握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情况。建立完备住房信息系统的城市,有没有可能成为房产税扩大试点的下一批名单。
浙江大学房地产投资研究所所长赵杭生认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与房产税试点没有必然联系,但这批建立完善住房信息系统的城市,相比其他城市,更加具备实施房产税试点的条件。可以这么说,如果房产税扩大试点工作展开,那么这些城市可能成为首选。
新闻助读:关于房产税
什么时候开始施行的
哪些房源是征收对象
重庆和上海,是全国目前施行房产税试点工作仅有的两个城市,它们的房产税试点都是今年1月28日开始实施的。
重庆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主城九大行政区域。
征收的具体对象是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
高档住房是指交易价格达到前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上海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整个上海市行政区域。征收对象包括房产税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购买的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新购的住房。
来源:都市快报 记者 张康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