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2日讯
12月9日,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将查获的4整车烟花爆竹运送到了一家造纸厂,1000多件非法烟花爆竹,价值三十万元,直接被扔进了碎浆机里,集中销毁。这也掀起了今年公安机关查处非法烟花爆竹的高潮。
从明年1月1日开始,公安机关将加大对烟花爆竹的运输、流向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尤其是A级烟花爆竹,需出示身份证进行实名购买,公安部门将跟踪监管。
依照国家标准,烟花爆竹被划分为四个级别,危险性从高到低依次为A、B、C、D。上市的所有烟花爆竹产品都会在外包装上明确标注等级。
A级烟花一般直径大于72毫米,并且适应于由专业燃放人员,在特定条件下燃放。大型的礼花弹,还有尺寸比较大的组合烟花都属于A级烟花。
按照公安部《关于积极推动制定城市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每个礼花弹等A级烟花产品都将带有条码,从出厂到燃放完毕,每个环节都有部门进行监控。
按照规定,A级产品只能由生产企业直接向经公安机关批准燃放的单位销售,个人不得销售(经营)礼花弹等A类产品。
“购买A类产品,一定要登记身份证。”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治安大队民警陆国相介绍,A类产品被购买后,公安机关会及时监控,定期回访,“要确保A类产品已经安全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