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5日讯
网上贴吧出现一篇长帖,指名道姓地曝自己生活作风和执业问题。当事人大怒,在近两个月里,投诉多次,网站才删帖。
杭州一位女会计师,昨日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并在主页上赔礼道歉。
昨天上午,这起涉及名誉权的官司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公开审理。原告提出要追加发帖人为被告,审判长决定给双方20天的举证时间,并延期审理本案。
在网上出现丑化他人人格甚至侮辱、诽谤帖子时,作为网站(论坛)的主办者应该承担何种责任,还是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
女会计师被描述成行业“败类”
原告是一位从业多年的会计师(以下用T女士替代),40出头。她昨天没有到庭,而是委托律师全权处理。她的律师说,涉及本案的帖子出现在百度贴吧之前,在其他网站和论坛里也曾出现过,但经过交涉,马上删掉了。
今年6月4日中午,这篇题为《一件比影视故事还要复杂的真实事件、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永远的警钟》的帖子出现在百度贴吧里。
帖子把T女士描述成一个靠身体搏上位,排挤同事,并且以怀孕、闹自杀等方式逼领导离婚的行业败类,除了指责T女士品行不端外,帖子还说她在执业过程中经常作假并卷走单位业务款。
“太夸张了,真的假的呀,有这样不要脸的女人。以后还想在这行业混吗?”有人跟帖说。随后又有跟帖表示,这个事情好像圈子里都知道,是真实版的。
孩子遭牵连,一家人备受折磨
“会计师行业就这么小,你想想当事人承受的精神压力会有多大。”T女士的代理律师说,由于网名为“mingyue9”的人有针对性地将帖子发在会计师行业贴吧内,影响力更大。
代理律师当庭出示T女士的病历说,看到帖子后,她经常精神恍惚。更严重的是,T女士未成年儿子的名字和就读中学的真实信息也都出现在帖子里。
T女士在起诉状中提到,发现这篇帖子后,她马上向百度公司进行投诉,希望删除。见对方没有动静,又通过律师发函。但这篇帖子在发布后近两个月,才被删除。
而期间,此帖又被其他网站和论坛转载。在对此进行公证之后,T女士将百度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对方总计赔偿6.12万元损失(包括律师费和公证费)。
原告要求追加发帖人为被告
“作为网站的管理者,我们尽到了合理的义务,并在收到律师函之后,马上删除了帖子。”百度公司委托律师到庭,认为他们已在百度贴吧设置贴吧协议,要求网友使用百度前必读,并且遵守法律法规,并且贴吧协议的附则中声明“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与百度公司无关”,这尽到了事先提醒的义务。
此外,百度公司还认为,对于当事人的投诉,他们有专门的渠道进行处理,在贴吧里也附有通讯和其他联系方式,但要求删帖当事人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如果有委托律师的还得提交与律师的委托函。
但T女士发出的律师函是寄到百度另一家公司去了,百度公司收到后已经过了一段时间,这才导致出现时间差,但这是T女士一方造成的。
法庭上,百度一方出示了原始发帖人“mingyue9”发帖时显示的IP地址。T女士的代理律师提出,打这场官司还有一个目的是想找出幕后发帖人,将其追加为被告。
类似的官司百度有输有赢
昨天上午,百度公司的代理律师还向法庭出具了5份判决书的复印件,以证明类似的官司他们都赢了。但T女士的代理律师认为,我国并不是判例国家(即以其他法院的判决作为参考裁判),因为具体案件有具体情况。类似官司百度被判败诉的就有一起:
据京华时报今年11月20日报道,北方时报编辑部主任姜某曾以百度贴吧中《黑龙江名记寻‘欢’作恶》等多个帖子损害了他的名誉权为由,将百度告上法院。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百度赔偿姜某1.5万元精神损失费,并承担6000元公证费。
法院认为,互联网充斥海量信息,超出了百度应具备的审查能力,百度对贴吧中的帖子发布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百度没有及时对帖子进行删除,已经构成对姜某的不当评论,存在一定过失。因此法院判决百度赔偿姜某1.5万元精神损失费,并承担6000元公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