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3个月,镇海30多岁的律师宁某将无法接任何案子。
事情要从今年8月说起。
当时,朱某去镇海看守所探视因涉嫌抢劫被关押的儿子,探视完出来,看到看守所斜对面一家公司的围墙上贴了个小广告:资深刑事辩护 宁律师 电话137××××××××。贴这个广告的,正是年轻律师宁某。
正担心儿子的朱某眼前一亮,马上和宁某取得了联系,邀请他做儿子的辩护律师。
两人签了一份委托协议,朱某向宁某支付了7000元律师费。
钱是花出去了,但朱某对“效果”心里没底,就跟宁某打听,“我儿子能被判轻一点吗?律师你能不能再安排一下,请法官吃个饭什么的……”
宁某听了,没说话。
但第二天,宁某告诉朱某,这事可以安排。“要弄就弄好一点,请一下最少四五千吧。”
朱某听进去了,马上去筹钱。9月,他把5000元交到宁某手里,跟上次的律师费不同,这次,宁某自然没有出具任何收据。
没多久,镇海法院判了朱某儿子的案子,得知判决结果,朱某也不知道这算不算“判轻了”。
朱某打电话给宁某,询问5000元有没有用出去,用哪里了。
宁某说,“都跟法院领导疏通关系了,具体怎么用的不方便跟你说。”
判决几天后,朱某去法院领判决书,见到了承办法官,就试探着问,“不知道宁律师有没有来疏通过?”
法官开始还一头雾水,问清楚事情来龙去脉后,予以坚决否认,并向院里作了汇报。
法院向朱某等调查后,认为宁某可能是在虚构“在法院有关系”的事由,骗取钱财,这违反了律师执业规范,并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为此,法院向律师的主管部门宁波市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查清事实。
近日,司法局核实此事后,对宁某做出停止执业3个月,行政罚款50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其退还违法收取的5000元,并刷去在看守所对面的不当广告。
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焦川 记者 蒋煜明